觀點
何喜華:立法監管私院「廚師發辦」
【明報文章】早前消委會就本港私營醫療服務收費發表調查報告,發現有私家醫院及醫療機構服務收費缺乏透明度,不單無訂明定價基準,更無列出醫生費用,各醫院收費差距極大。單以切痔瘡為例,收費差距可達數萬元不等。
為此消委會建議應加大醫療收費透明度,包括倡議建立中央資料庫,讓消費者(病人)可通過搜尋工具取得價目資料,透過公開價格作合理比較;呼籲業界採取通用編碼機制,使用醫療套餐服務;書面向病人提供服務費用預算;由指定人員向病人解釋價目等資料,並增加宣傳以作消費者教育等。以上各項措施固然有助提高收費透明度,惟始終未能有效處理私院醫療收費欠透明的問題。
有意見認為,私院之收費涉及有經濟能力一群的消費問題,與基層或大眾無關。其實本港私人醫療開支佔全港醫療衛生總開支近半,惟私院提供不足一成的住院醫療服務。若得以善用私人醫療資源,較有經濟能力的病人可轉投私院接受治療,有助紓緩公營醫院體系的服務需求,其他使用公營醫療服務的中下階層市民亦能受惠。
私院先導計劃 足見成效不彰
雖然政府於2016年已推出先導計劃,鼓勵全港所有私家醫院就30種醫療程序向病人提供收費預算,及定期公布統計數據,惟計劃並非強制。直至2018年當局通過法例,規定私院有上述責任,卻未訂明必須依法訂明價目,最終只由私家醫院自行決定是否執行,簡單而言可說是「無王管」。
醫衛局長曾以「廚師發辦」比喻,指出顧客雖然不一定進入店舖時知道吃什麼,但最起碼也知道定價;然而在病人與醫療專業人員醫療信息不平等的情况下,病人根本無從得知需要什麼醫療服務、程序或檢測等,及最終要付多少錢,入院前至出院前最後一刻亦難以做相應準備。
即使日後規管私院不可「廚師發辦」,即醫生在事前需要讓「食客」(病人)知道會「吃」(醫療方式及程序)什麼,但同樣重要的是,就算訂出收費價格後,私院最後會否「將價就貨」,調整醫療服務內容,亦會產生另一問題。從近10年實踐經驗可見,單純良好地期望私家醫院全面明碼實價、自行提高收費透明度,想法似乎過於一廂情願、不切實際,未能改變私院的市場運作。目前本港只有港怡醫院及中大醫院獲政府提供優惠地價,後者更獲借貸建設醫院,兩者均受政府的服務條款規定,須提供一定比例的套餐式服務。雖然上述安排未必能夠令所有有經濟能力的病人轉投私院,惟確實鼓勵一定數量有能力的市民使用,減少用公營醫療服務。
破除利益固化藩籬
立法促進病人福祉
由於醫療服務有一定獨特性,當局應加大對私院之規管力度,在日後續牌時另行加入新條款,要求私院提供套餐式收費,不然私院根本缺乏誘因調整價格或提高收費透明度,最終無法善用私院醫療人力資源,更無助間接紓緩公營醫院服務負荷過大的問題。
財政司長在政府千億財赤下,已提出需檢視醫療、社福和教育等公共開支大戶。若修例能夠加強監管私院收費,儘管動了私院固有利益,但為社會整體利益,當局應有破局思維,敢於「破除利益固化藩籬」,又何樂而不為?
以往把要求私院須向病人提供標準報價表寫入續牌條件,一直被視為當局「尚方寶劍」,似乎未到最後一刻也不宜用。時至今天,理應善用和慎用。去年特首在施政報告已提及探討立法提升私院醫療收費透明度,理應盡快落實,為病人福祉、消費者權益及廣大市民着想而多走一步。至於向病人提供標準報價表、涉及哪些醫療程序,應容讓當局與醫療專業界別討論,並以附表形式,授權當局在一定諮詢程序後適時修訂。
當局亦要加強公眾教育,令消費者明白合理醫療服務的內容、應有程序及適當服務水平為何,使消費者(病人及其家屬)具備一定認知,可擔當監察者角色。同理,消委會和私營醫療機構投訴委員會等機構應獲法例賦權,加強執法調查權力,除了查詢資料、擔當調解角色,更能夠為受到不合理醫療收費的受害人伸張正義、追回公道,亦極為重要。
作者是香港社區組織協會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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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喜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