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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布判決護企業聲譽 最高法院:激勵創新

【明報專訊】在北京舉行民企座談會的同時,國家最高法院昨日發布6宗企業名譽權司法保護典型案例,包括科技公司、汽車製造公司、地產經紀公司等被網絡輿論或傳媒損害聲譽,法院判決維護企業聲譽。最高法院表示,支持企業就侵權言論提訴,認定針對企業創辦人的貶損言論構成對企業名譽權的侵害。
《人民日報》罕頭版報道地方科技發展
「企業名譽是企業在生產經營中長期努力而沉澱形成的企業形象和市場評價,是企業生存和壯大的重要基礎。」最高法院表示加強企業名譽權司法保護,堅決否定和及時制止損害企業名譽的違法行為,對於增強企業信心、穩定企業預期、激勵企業家創業創新具有重要意義。有案例提及,自媒體貶損某知名科技公司及其王姓法定代表人,未公布具體內容。
中共中央機關報《人民日報》同樣力推科技,昨頭版頭條為〈安徽加快科技創新和產業轉型升級〉,是有關版位少有地報道地方發展。報道引述安徽省委書記梁言順稱,「以科技創新引領新質生產力發展,其時已至、其勢已成」。
分析:與美競爭 京只能撐民企創新
位於北京、研究中國經濟的顧問公司佳富龍洲中國研究副主任貝多(Christopher Beddor)認為,中國政府需要私營企業來與美國在科技上競爭。路透社引述貝多分析,中國政策制定者可能更希望產業政策規劃和國有企業能在技術前沿取得創新突破,但具顛覆性的創新往往來自民企,若北京想與美國競爭,別無選擇,只能支持民企。路透社指出,百度創辦人李彥宏和TikTok母公司字節跳動創辦人張一鳴,昨日沒有參加座談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