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
泄密外國諮詢公司 退休要員囚6年

【明報專訊】國家安全部昨日在微信公眾號發文稱,從某「重點行業核心要害部門」退休的馮×,受聘外國在華調查諮詢公司,伙同已離職的原江姓下屬,向境外間諜情報機關提供情報獲利。法院判決兩人犯為境外非法提供國家秘密罪,將竊取國家機密偽裝成商務諮詢活動,分別判囚6年、5年半,剝奪政治權利兩年,沒收個人財產50萬元人民幣。
國安部文章稱,境外情報機關委託諮詢公司聘請馮×編撰諮詢報告,馮將已從原單位離職的江姓下屬發展為線人,蒐集、刺探相關核心重點項目建設初期的總體規劃、部署考慮、項目進展等情况。兩人定期編寫報告,經加密處理後提供給諮詢公司,諮詢公司翻譯再發送給境外間諜情報機關。
根據內地《保守國家秘密法》,涉密人員在脫密期內,不得違反規定就業和出境,不得以任何方式泄露國家秘密;脫密期結束後,應當遵守國家保密規定,對知悉的國家秘密繼續履行保密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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