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聞 公屋做毒倉 運輸工涉販毒還押 發佈於 9 個月 前 2025 年 1 月 19 日 By 明報 【明報專訊】30歲運輸工人涉嫌將其沙田廣源邨公屋住所用作毒品儲存倉。警方前日起訴該名運輸工人一項危險藥物販運罪,案件昨日在屯門裁判法院提堂,被告暫毋須答辯。控方申請押後案件以待警方進一步調查,包括索取政府化驗師報告。裁判官應控方要求,押後案件至4月11日於沙田裁判法院再訊,下令被告候訊期間須還押。 被告李運龍(現30歲、報稱運輸工人)。控罪指出,被告於2025年1月16日在香港新界沙田廣源邨廣松樓某室內非法販運危險藥物。 相關文章: Up Next 推太空油快測 首日截查拘一人 擬下月改列危險藥 鄧炳強:助加強阻嚇 不要錯過 被問擴稅基 陳茂波:聚焦引資 開源要顧競爭力 經民聯反對加徵「富人稅」 倡「2蚊車」增至3或4元 繼續閱讀 贊助商 猜你喜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