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點
譚穎琳:香港廢物量下跌「假象」 減廢政策勿歎慢板

【明報文章】2024年可說是減廢政策的關鍵一年:垃圾徵費在東亞多個城市例如台北、首爾等已推行多年,而在港醞釀並討論近20年後,於5月宣布暫緩推行;原定今年提交立法會審議的《產品環保責任條例》,當中包括飲品容器的生產者責任制條例修訂草案,至今只聞樓梯響;只有第一階段的即棄膠餐具管制推行。
然而環保政策「一正一負一無影」的情况下,環境及生態局(下稱環境局)早前於網誌公布2023年都市固體廢物量,斷言「香港廢物量已經越過頂峰」。是真有其事?還是曇花一現?
回收僅屬止痛藥 並不治本
環境局指去年廢物棄置量按年跌2.2%。然而對比2022與2023年廢物總量,即包括送往堆填區的廢物棄置量及回收量的總和,實質只輕微減0.57%,廢物量仍是居高不下。因此局方所指的「越過頂峰」,主要源於回收量微升而抵消。但回收只是止痛藥,難言治標,更不治本。
2023年回收率比2022年升1個百分點,回收量升3%,環境局歸功當局積極擴展社區回收網絡。成效如何,有數得計。2022年環保署批出「綠在區區」營運合約22份,總合約價4.9億元,除了龐大的營運開支,更需耗用以億元計的公帑建設或補貼回收站、處理工廠、運輸車隊等處理回收物。但根據立法會文件,2023年「回收便利點」、「回收環保站」、「綠在區區」等社區回收網絡,合共只收集5.2萬公噸回收物,只佔該年廢物總量不足1%。
減塑政策不應側重回收
當中塑膠回收成本效益極低,可謂不切實際。基於中國內地及世界多國已禁止進口未經處理的廢膠,因此香港回收廢膠後,需相應產能的塑膠處理廠,才能處理香港每年棄置的80多萬公噸廢塑膠。但根據環境局回覆立法會議員提問時表示,預計未來數年本地廢塑膠處理量約為每年15萬公噸,只佔棄置量約20%。
放眼全球,聯合國報告指出全球製造的塑膠垃圾,只有少於10%被回收。由此可見,香港減塑政策不應大灑金錢,側重成效不彰的回收,更遑論處理量追不上回收量,最後「得膠無所用」,屆時局方是否打算送往焚化爐燒毁,眼不見為淨?
生產者責任制 已證明成效
更有甚者,企業使用過多無謂膠包裝,政府卻耗用大量公帑推行塑膠回收計劃,並鼓勵市民花額外時間、心力回收,變相把處理廢物的責任推卸到消費者身上,為污染者「執手尾」。生產者責任制是國際通用的減廢政策,讓生產者付上處理垃圾的責任,減廢成效顯著。
本港首個在《產品環保責任條例》下的強制生產者責任制計劃——膠袋徵費,已證明其成效。2022年膠袋徵費由5毫上調至1元,膠袋用量大減31.5%,有助該年廢塑膠按年跌10.5%,減塑成效不言而喻。
不過值得提醒的是,即使政策工具在手,若訂下的目標和實行計劃草率,亦難有成效。2015年全面推行塑膠購物袋收費計劃,曾一度令膠袋使用量大跌;然而當市場適應5毫徵費後,用量由谷底反彈。唯有定期檢討政策成效、訂立階段時間表,才可令廢物量由頂峰回落。
反觀原定今年向立法會提交生產者責任制條例草案,並訂立附屬法例,包括膠樽(每年棄置量達7.5萬公噸)及紙包飲品盒(每年棄置量達2.7萬公噸)生產者責任制,不但音信全無,而早前推出的初稿框架只着重回收,忽略源頭減廢及推動重用。當中政府提議的回贈制,亦有別國際通用的按樽制,使生產者免卻大部分環境徵費,不必為送往堆填區或污染自然環境的廢膠負責,只要「跑夠數」——四成回收率就可放軟手腳。
綜觀全球飲品容器生產者責任,大部分均實行按樽徵費。香港當局除了須推行按樽制,亦應訂立減用量及重用率目標,並提供誘因予生產者以重用包裝代替即棄。
訂立清晰目標定期檢討
方有望達至「零廢堆填」
前車可鑑,減廢道路如逆水行舟。要令廢物量真正「越過頂峰」穩步下降,源頭減廢政策絕不能「歎慢板」。政府盡快落實涵蓋減少即棄、推動重用的生產者責任制,訂定明確推行日期及清晰減廢目標,定期檢討成效,才有望解決廢物問題,達至「零廢堆填」願景。
作者是綠色和平項目主任
(本網發表的時事文章若提出批評,旨在指出相關制度、政策或措施存在錯誤或缺點,目的是促使矯正或消除這些錯誤或缺點,循合法途徑予以改善,絕無意圖煽動他人對政府或其他社群產生憎恨、不滿或敵意)
[譚穎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