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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中大學生會長蘇浚鋒煽惑投白票罪成上訴 稱無證據顯示涉案行為干預選舉 (15: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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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立法會選舉期間,前中大學生會會長蘇浚鋒涉在facebook轉載前議員許智峯呼籲投白票的帖文,他承認「煽惑另一人不投票或投無效票」的非法行為罪,前年判監兩個月、緩刑18個月。蘇浚鋒以案件呈述方式提出上訴,聆訊今(1日)在高院舉行,雙方採納書面陳詞,上訴方爭議無證據顯示涉案行為會干預選舉,如要限制言論自由,須有合理目的。法官將於2至3個月內頒下判決。

上訴人蘇浚鋒(案發時22歲)一方在原審時爭議控罪違憲,指投白票屬合法地表達意見。裁判官裁定控罪合憲後,蘇改為認罪。蘇今無到庭,由大律師詹鋌鏘、梁麗幗代表應訊,上訴方和答辯方均採納書面陳辭。

暫委法官姚勳智引述上訴方的理據,上訴方認為選舉的意義在於讓選民選出真正的代議士,而非答辯方所指,僅為填補職位空缺。上訴方亦指無證據顯示煽惑他人投白票或不投票干預選舉,本案涉言論自由,如要施加限制,須有合理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