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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教學助理涉與女學生非法性交罪成 判囚40個月 (16: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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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婚男教學助理涉於一個月內六度到訪女學生的居所,與對方性交和要她為自己口交等。被告早前被裁定3項與年齡在16歲以下的兒童作出猥褻行為罪及3項非法性交罪成立,還押至今日(1日)在區院被判刑。法官指被告利用師長的身份接觸事主,違反誠信,犯案次數多達6次,屬於較嚴重個案。惟考慮事主案發時差1個月便滿16歲,不涉及威逼行為及被告重犯機會低,判處被告入獄40個月。

被告李靖邦(案發時29歲,下同)在女童X(15歲)就讀的中學,任職二級資訊科技技術員級教學助理,他被控於2023年2月1日至21日在將軍澳某單位犯案。控方案情指,被告先後6度在X的家中非禮X及與X非法性交,並在最後一次性交後向X提出分手,X才想到受被告欺騙。

法官判刑指,被告已婚及育有兩名年介1歲至4歲的兒子,並引述辯方求情內容,指被告立志成為教師,本案令他夢想破滅。法官又指,X的創傷報告顯示她容易被人利用,她因為不成熟及脆弱的心靈而受到被告操控。性侵事件對X造成重大打擊,X害怕接觸男教師而影響學業,亦感到自責及羞恥,專家建議她接受心理治療。

法官續指,被告的心理報告反映他因為自閉症病徵而在社交上表現不成熟,與同齡人較難相處,但被告與年齡比他少的人有較好的相處。心理專家認為被告重犯機會低,建議接受人際關係的訓練。法官表示,被告在案中違反誠信,他與X相差14歲,犯案次數較多,但是X在案發時差不多滿16歲。被告被定罪後堅稱遭到誣告,毫無悔意,但考慮他的家庭背景,加上他初犯便要服刑一段時間,故酌情減刑兩個月,判他入獄40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