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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險中介涉串謀兩名投保人騙取約5.2萬元賠償金 罪成候判 (17: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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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保險中介涉串謀兩名投保人向一間保險公司訛稱投保人意外受傷,欺詐該間保險公司發放意外保險賠償金及醫療費用。該名前保險中介否認8項串謀欺詐罪,今日(31日)在東區裁判法院被裁定4罪成立,另外4罪不成立。辯方求情指4罪涉及金額約5.2萬元,並指被告願意賠償保險公司的損失,冀法庭藉此減刑。裁判官將案件押後至11月19日判刑,其間為被告索取背景報告及頒令被告賠償。被告准保釋候判。

被告劉承恩(現年35歲),案發時為宏亞資產管理有限公司(宏亞)中介人。控方案情指,被告於2017年底至2018年中,串謀兩名投保人以由醫生及物理治療中心發出的證明文件,表示2人分別背部、膝部或腳踝受傷,使友邦保險支付意外保險賠償金等費用。惟兩名投保人實際沒有報稱的傷患,亦沒有接受任何治療或放取有關病假。

裁判官裁決時指,由被告分別向兩名投保人建議求醫時訛稱傷勢是由意外所引致,以及兩名投保人同意被告的建議一刻,涉案串謀協議已經存在。兩名投保人將沒有發生之事說成事實便屬於說謊,不誠實地誘使保險作出賠償,並涉及4次串謀協議,故裁定相關4罪成立。另因沒有證據支持其餘4次串謀協議的存在,故裁定該4罪不成立。

辯方求情指,被告在案發後已沒有從事保險中介,改為從事保險培訓的工作,月薪約12萬元。涉案兩名投保人均為被告本身認識的朋友,被告簽保單時才有佣金,其後協助處理投保人的申請均沒有得益。辯方指4罪涉款約5.2萬元,被告願意向保險公司賠償,冀法庭藉此輕判。裁判官指被告須完成賠償後,法庭才能接納為求情因素,遂下令被告賠償及押後案件判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