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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生嬰兒獲准於四個指定口岸即場申領單次過關通行證 民建聯:待廣東省確認何時實施 (1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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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時本港新生嬰兒申請赴內地的出入境臨時證件,辦理時間需至少5個工作天,民建聯早前爭取放寬有關措施。民建聯主席陳克勤今日(30日)引述國家出入境管理局回覆將實施新安排,日後本港新生嬰兒經4個指定口岸入境內地,可即場申領一次性出入境通行證,有效期3個月。全國人大常委李慧琼稱,新措施何時推出尚待廣東省相關部門確認。

陳克勤表示,近期收到多名新生嬰兒家長求助,稱生育後因家人身處內地、居住環境等因素,欲即時到內地,惟目前經中旅社辦理往返內地的臨時證件,需時至少5個工作天,計及假期或需等待一至兩星期。他聯同李慧琼早前向內地部門爭取放寬安排。他引述國家出入境管理局回覆,日後經羅湖、皇崗、蛇口、深圳國際機場共4個指定口岸入境的新生嬰兒父母,攜同嬰兒及其身份和出生證明、監護人的身份證明,可即場辦理一次性出入境有效通行證,能即時領取,在有效期3個月內出入境一次。他說,辦證的新生嬰兒沒有最低年齡限制,出入境一次後,可循現行機制向中旅社申請證件。

陳克勤指出,目前澳門新生嬰兒赴內地的通行證可以即日審批,認為新措施是與內地看齊。他感謝內地部門高度重視及支持,並繼續爭取將新安排擴展到深圳灣口岸及港珠澳大橋。李慧琼則表示,新措施何時實施要等待廣東省相關部門確認,又稱民建聯沒有刻意留意求助父母的身份,認為不論父母是否香港永久居民,都希望提供協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