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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啟明工傷索償敗訴需付訟費 涉事餐廳要求頒令破產 (1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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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故藝人梅艷芳的胞兄梅啟明去年3月在銅鑼灣「水門雞飯」餐廳工作期間,左腳失重心倒地。梅啟明去年9月入稟區院,要求餐廳支付因工傷而拖欠的工資。法官裁定梅啟明敗訴並駁回上訴,梅啟明需付共7.2萬元訟費。涉事餐廳的公司昨(29日)入稟高等法院,要求頒令梅啟明破產。司法機構網頁顯示,案件排期於今年12月31日下午2時半聆訊。

破產呈請人為商維餐飲管理有限公司(Goodwill Catering Management Limited),被呈請破產者為梅啟明。

翻查報道,區院法官今年就梅啟明向餐廳追薪案裁決,指梅啟明滑倒相當可能因本身病患引致,未能證明他是因工受傷,遂撤銷梅的申索,下令梅向餐廳支付4.7萬元訟費。梅啟明其後上訴失敗,需額外多付2.5萬元訟費。此外,梅啟明曾於2013年興訟被判敗訴,遭頒令破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