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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暴力案增五成 報案率續跌 風雨蘭指事主每因司法程序感壓力銷案 籲政府改善

【明報專訊】性暴力危機支援中心「風雨蘭」昨日發表報告,顯示過去15年中心跟進的性暴力個案持續上升,2019至2023年共1984宗,較上個五年期升48.5%,報案率卻下跌,期內41.4%事主有報案、即近六成無報案,且平均事隔約4.2年方求助。風雨蘭資深研究主任邱志衡稱,不少有報案的事主在司法程序感受到壓力而銷案,他認為或因司法程序耗時長,當事人或感煎熬,建議政府考慮改善調查或檢控程序。
警:網站助了解程序支援
警方回應稱十分重視打擊性暴力案件,以認真及專業態度處理,並設一系列程序、指引及措施,確保受害人權利和福祉等得到保障。警方表示,2021年設立的「性暴力求助資訊網站」讓受害人了解警方調查程序、法庭保護措施和支援等,鼓勵受害人報案,而警察學院課程內容除了涵蓋處理性暴力罪行,亦加入「處理受害人的心理技巧」和「同理心聆聽」等範疇,強調會不斷審視和改善有關程序及指引。
風雨蘭發表的個案回溯研究統計報告,以每5年為一個統計期。結果顯示,過去3個五年期跟進的性暴力個案持續增加,由2009至2013年的1047宗,升至2019至2023年的1984宗,報案率由56.8%跌至41.4%(見表)。2019至2023年的807宗報案個案中,322宗仍在調查或未知結果,另有265宗(32.8%)被警方終止調查、31宗不獲受理作結,後兩類個案中有105宗由事主銷案,當中54宗事主稱因在司法程序感受到壓力,佔銷案原因的96.4%。
平均事隔逾4年求助
邱志衡稱,結合延遲求助情况,個案整體上升或因近年社會對事主求助取態更友善,但不少本來進入刑事司法程序的案件因當事人銷案而終結,反映現有司法程序對事主保護措施不足,減低當事人透過司法尋求公義的信心。
報告提到事主延遲求助的情况顯著,由事發日起計,2009至2013年平均延遲約1018日,2019至2023年則增至延遲約1537日、即約4.2年後才向中心求助。風雨蘭總幹事莊子慧稱延遲求助因素眾多,強調求助對事主而言非易事,例如不知如何求助、對事件羞於啟齒等。
邱補充,未有足夠資料分析為何事主延遲求助,他估計或有事主認為未必有足夠證據令性侵者入罪,建議當局加強宣傳對事主的支援服務,又指社會對性暴力案事主有不少誤解或污名化,亦令事主不願盡快求助。
研究以「插入式性侵」、「非插入式性侵」及「非接觸式性侵」將個案分類,2019至2023年以插入式性侵佔比最多(44.7%),非插入式性侵佔31.6%,非接觸式性侵則佔23%;插入式性侵案中,48名事主因並非「陰道交」,在現行制度中被定義為非禮或其他性罪行,與事主經歷的創傷「有重大落差」。
「同意」定義不清 促列「清單」
莊子慧表示,現行對「同意」的法律定義無明確解釋,很多個案用主觀測試了解當事人是否同意涉事行為,冀政府透過條文定義,建議考慮訂明「同意清單」,列出不視作「同意」的情况,例如事主失去意識。莊亦建議以「插入式性侵」罪取代「強姦」,冀政府採納法律改革委員會相關建議,加強對事主的法律保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