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鄧炳強稱若為檢控反修例被捕者「劃線」屬「違法事情合法化」 (17:28)

反修例事件發生逾五年,約6000名被捕者至今未被起訴。律政司長林定國早前稱,嚴重刑事案件無檢控時限,日後可能出現新證據,「劃線」不符法治原則。保安局長鄧炳強今表示,除非法例規定有時限性,否則獲取足夠證據就會檢控。對於坊間認為「到達某個時間就不告」,他認為是將「違法事情合法化」,並不符合法治精神,強調取證後拘捕屬「天經地義」;而約6000被捕者仍享有自由,只是由於其過往行為可能要承受法律後果,與其本身是否享有自由「完全是兩回事」。
被問到反修例事件被捕人,等候多年才遭檢控會否構成不公,鄧炳強今受訪時提到,不同意有關說法,認為當年動輒就有數百人出來「暴動」,相關部門需逐一翻查閉路電視等,因此取證需時;反稱若有證據,明知是誰而故意不拘捕,「我等一下,喜歡時才拘捕你」才是不對。他稱主要考慮合理性,重申一旦有足夠證據就會檢控,符合法治的原則,形容「(檢控)不在於多少年,有些人犯了法離港20年後回港,我們一樣會拘捕他們」。
因應《基本法》第23條落實的《維護國家安全條例》今年初生效,《施政報告》提到,保安局明年上半年會推出指引,說明公職人員在履行職責時,如何恪守相關條例。鄧炳強指國家安全涉及20個範疇,局方會以淺白言辭或舉例,協助公職人員在日常工作怎樣推行國安。他舉例相關部門在採購時,有否考慮到一旦本港被制裁,會否導致影響執行職務及國家安全,希望相關指引協助公職人員「多點去思考」,作出任何決定時需考慮維護國安條件。
至於有否罰則,他指目標並非要作懲罰,重申政策目標是協助公職人員如何更好執行職責,因此指引並無罰則,只要公職人員在日常工作在大致能掌握怎樣執行相關責任,就能反映到指引的成效。
另外,今年8月匡智會殘疾人士院舍發生懷疑性侵案。鄧炳強指,非常關注事件,認為事件影響很大,相關部門一定會詳細及仔細調查,確保找出真相及依法處置違法者。他指會盡快相關的調查工作,但難以預測需時多久,相關部門會做好每個細節,包括準確取證確保把罪犯繩之於法。因應2021年童樂居虐兒案,警方與律政司成立「保護易受傷害證人及兒童專責小組」加快調查及檢控工作,他指若有需要亦會找律政司人員合作。
保安局最快今年底,將保護關鍵基礎設施電腦系統安全條例提交立法會審議。被問到會否參考內地做法,擁用一定數量客戶資料的營運商,亦有責任提供安全保護,他認為,以客戶人數衡量未必是最好考慮因素,舉例某食品公司可能有數以十萬或百萬計客人,其客戶資料若遭揭露,對整體社會運作未必有很大影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