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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聞

無牌中醫針灸穿肺奪命 認誤殺囚6年 事主曾喊痛叫停 被告稱正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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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一對夫婦2020年分別因腰痛和手部麻痹等接受七旬漢的針灸治療並有好轉,其後55歲妻子再刺針,出現呼吸困難徵狀,最終死亡,驗屍顯示死因為背部穿透性刺傷導致氣胸。七旬漢經調查後證實無中醫執業資格,他昨日在高等法院承認3項未經註冊執業罪和1項誤殺罪,判囚6年。法官稱被告從無接受相關訓練卻「大規模」行醫,過程中女事主曾喊痛,被告無暫停,事後亦無檢查情况,違反夫婦信任,更令一條人命逝去。

官:無足夠安全措施違事主信任

法官黎婉姬判刑時引述被告文達仁(76歲)背景和求情(見另稿)稱,被告對施針引致女事主死亡感後悔,其身體狀况在還押期間變差,現時行動不便,需以輪椅代步。黎官稱,涉案器具和搜出的中醫盒數量多,被告在案中非法行醫兩個月,夫妻相信其醫學知識,被告過程中卻無採取足夠安全措施,性質嚴重。黎官考慮所有因素後,下令4罪部分刑期分期執行。

事主感首次針灸有效 再治療出事

案情指出,被告從來不是註冊中醫師。郭姓男事主與譚姓妻子案發期間居於八鄉錦上路,郭受腰痛困擾,譚右胸有水囊及右手麻痹,但無任何慢性疾病。郭於2020年10月在朋友介紹下認識被告,安排在一名友人的住所首次見面,其間被告稱郭的神經受壓,說服郭針灸,並將60支3吋長的針逐一刺在郭背部前後移動,每次維持2至3秒,過程約半小時。每當有血流出,被告便會用棉花球擦走。郭曾稱很痛,被告着他忍耐,治療後郭感覺腰患有紓緩。譚接受首次施針後亦覺得治療有效,被告獲支付800元。

兩夫妻覺得被告首次針灸有效,分別於同年11月5日及12月3日在八鄉住所接受治療。被告做法與之前相似,譚在12月的治療後一度胸痛,但稍作休息後無大礙。12月10日事發當日被告施針期間,郭告訴對方其妻右胸有水囊10多年,冀被告治療。被告稱可在譚背部施針,而一向較能承受痛楚的譚在治療開始後15分鐘投訴胸口劇痛,要求暫停,被告說痛楚屬正常,只要拍打胸壁便可。譚允許被告繼續施針,5分鐘後再度喊痛。當郭送被告離開後,譚向兒子說不能呼吸,嘴唇發紫及變黑,兒子遂致電救護車。譚被送往博愛醫院救治,同日晚上11時42分死亡。

警方其後在被告住所不同地方檢獲逾千支針灸用的針。驗屍報告顯示譚的死因為背部穿透性刺傷導致氣胸,其後頸和背部有42處圓形紅色瘀傷,長度介乎0.2至0.7厘米。法醫病理學家指涉案的針若通過身體背部皮膚插入,有可能刺穿胸膜。

【案件編號:HCCC 119/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