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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政報告|公務員明年起享3日育兒假 楊何蓓茵指已考慮部門運作 (1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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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年4月起,育有3歲以下子女的公務員可放取3天育兒假。公務員事務局長楊何蓓茵料措施將惠及約1.2萬名公務員。被問及年齡及日數制定標準,她表示是平衡家庭友善措施及部門運作需要為作出的審慎決定。至於申領假期方式,她指因提供育兒假的私營機構先例不多,將在措施實行後適時檢討。

勞聯立法會議員林振昇指,育兒假對政府的財政及人手有何影響,「如調查後影響不大,是否可以有5日,覆蓋5歲或以下的小朋友?」楊何蓓茵指,因3歲前是學前兒童,料所需照顧較多,故定為3日。她又指,截至今年9月30日為止,約有12000名公務員育有3歲或以下子女,其中育有一名3歲或以下子女的有11283人、兩名有679人、三名5有人。至於如何取假,她表示因私營機構的先例不多,措施實行後可適時檢討。

立法會金融界議員陳振英指,施政報告引入新假期,例如育兒假及可於5個節慶日或前夕中最多3日提早最多兩小時下班等,惟均附帶條件,「育兒假就要有小朋友,節慶就前線公務員未必得(放)。」他指出,商業機構普遍有生日假,讓僱員選擇假期日子,問當局會否引入新假期予全體公務員享用。楊何蓓茵指,新制公務員假期日數與私營機構相比並不少,引入新假期需要考慮政府財政負擔,「暫時(增加全體公務員假期)空間似乎係唔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