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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英揆籲釋放黎智英 港府:相關法律程序期間任何人均不宜評論 (18: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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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國首相施紀賢(Keir Starmer)昨日(16日)在國會接受質詢時表示,英國政府視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的案件為優先事項,並再呼籲港府立即釋放黎智英。特區政府今(17日)回覆本報查詢,稱由於黎智英案涉及的法律程序尚在進行中,任何人均不宜評論有關案件,又倡議某種背景的人或組織,不應就其違法行為受到法律制裁,等同給予其犯法特權,完全違反法治精神。

政府表示,任何國家、組織或個人企圖利用政治力量或任何其他手法,干預香港特區的司法程序,以促使任何被告人不能獲得應有的公平審訊,都是破壞香港特區法治的行為,應受譴責。政府亦強調,香港是法治社會,秉持有法必依、違法必究的原則,律政司嚴謹和客觀地按照《檢控守則》,以證據和適用法律就每宗案件作出獨立的檢控決定,重申所有面對刑事指控的人,均享由有獨立審判權的司法機關公平審訊的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