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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聞

雙程證男高院旁聽涉偷拍法官 保釋禁離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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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一名持雙程證的無業男子日前在高等法院旁聽口岸爆炸品的案件時涉嫌拍攝法官,被控一項「禁止在法庭內攝影等」罪。被告昨在東區裁判法院提堂,他需要普通話翻譯協助,暫時毋須答辯。主任裁判官蘇文隆將案件押後至12月10日,以候控方索取法律意見,被告獲准以1萬元現金保釋外出,他不得離開香港。

控罪指,被告陳克利(68歲,無業)於2024年10月14日,在金鐘道38號高等法院5樓7號庭內在法庭內拍攝或企圖拍攝任何照片,或為供發表之用而在法庭內繪畫或企圖繪畫該法庭的法官,或在該法庭所進行的民事或刑事法律程序中的陪審員、證人或任何一方的肖像或素描。

【案件編號:ESCC 2687/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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