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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男涉理大衝突暴動罪成 官稱被告證供自相矛盾 (13: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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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1月理工大學被圍封,多人試圖「突圍」而出,遭控暴動罪。其中一宗涉14人案件,有3名被告否認暴動罪受審。案件今(10日)於區域法院裁決,法官謝沈智慧拒納3人的證供,斥他們說法自相矛盾,並形容3人與一大群示威者從理大突圍逃走時,眾人在暢運道天橋上如同「熟練的軍隊」向警方射箭及投擲汽油彈,加上3人被捕時佩戴防毒面具及口罩等物,故裁定3人暴動罪成。案件押後至11月22日求情,3人須還押。

3名罪成被告為朱健君(現年27歲,下同)、許銘晉(24歲)及馬健朗(27歲)同被控於2019年11月17日至18日期間,在理工大學與暢運道一帶連同其他人參與暴動。

法官謝沈智慧頒布判辭及宣讀判決結果。判辭指3人選擇自辯,朱及馬於案發時分別是註冊護士及浸大社工系畢業生,二人聲稱當時網上有人號召基督徒及社工進入理大游說年青人離開校園,他們響應號召才進入理大,惟謝官指朱沒有游說過年青人,反而翌日與牧師分道揚鑣,改為與示威者逃離理大,以及馬帶年青人離開理大時,沒有查看其他出口,卻跟隨暴動人士攀過暢運道天橋的鐵欄,二人說法自相矛盾。

至於時任售貨員的許聲稱進入理大是為勸喻兩名友人離開,3人在逃跑時失散。謝官指許在事發前曾遊說友人不要進入理大卻不歡而散,當他親自入理大後以粗言穢語責罵友人後,他們便同意離開,說法令人難以信服,何況許與友人失散後,不先找友人卻協助其他示威者。

謝官拒納3人證供,指他們說法自相矛盾及並不可信,警方多次呼籲校內人士離開,但3名被告沒有離開。11月18日,3人與一大群示威者從理大突圍逃走,眾人在暢運道天橋上如同軍隊般行動一致,向警方射箭及投擲汽油彈,攀過天橋另一則鐵欄後跑向康宏廣場,並在該處被捕。考慮案情及3人被捕時穿黑衣及佩戴裝備,唯一不可抗拒的推論是3人參與暴動,故裁定他們罪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