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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旬翁涉於李鄭屋邨一帶露體被捕 (21: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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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今日(9日)上午於在李鄭屋邨拘捕一名68歲本地男子,涉嫌猥褻暴露身體罪。警方指,留意到近日有傳媒報道,指今年7月有一名男子在李鄭屋邨一帶暴露身體。長沙灣分區特遣隊主動跟進事件,經深入調查及部署後,今日拘捕一名懷疑涉案的68歲男子,他正被警方扣留調查。

警方重申,根據《刑事罪行條例》第148條,任何人無合法權限或辯解,在公眾地方或公眾可見的情况下,猥褻暴露其身體任何部分,即屬犯罪,一經定罪,可處罰款1000元及監禁6個月。警方呼籲各市民積極舉報罪惡,警方對罪惡零容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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