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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EPA修訂協議放寬港專業人士到內地提供服務要求 明年3月1日實施 (16: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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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司長陳茂波與國家商務部國際貿易談判副代表李詠箑今(9日)簽署修訂《〈內地與香港關於建立更緊密經貿關係的安排〉服務貿易協議》(CEPA)的協議二。陳茂波致辭時表示,修訂協議放寬香港專業人士到內地提供服務的資質要求,同時帶來制度創新,包括容許「港資港法」、「港資港仲裁」等措施,形容是互利共嬴。修訂協議將於明年3月1日實施,部分措施將於廣東省先行先試。

簽署協議於特首李家超等人見證下舉行。陳茂波表示,修訂協議降低內地對在香港具優勢的服務領域,包括建築工程、檢測及認證、電訊、金融等行業的准入門檻,讓更多香港企業及專業人才,能以更優惠待遇進入內地市場,相信能夠滿足內地消費者對優良服務的龐大需求,並助力內地進一步增強服務業的競爭力。

他續指,修訂協議容許在內地投資的港企,可按其熟悉的法侓作為合同適用法律,並可選擇以香港作為解決爭議仲裁地,同時在大部分領域取消香港服務提供者需在香港從事實際經營3年的年期規定,將讓初創企業更早享受CEPA的優惠待遇,並有助吸引世界各地人才落戶香港。陳茂波表示,當局會向各界做好說明及推廣工作,協助他們用好協議中的各項優惠,期望未來與商務部繼續在各方面豐富CEPA內容,並加強合作和規則制度對接。

李詠箑致辭時表示,商務部去年牽頭開始磋商,今次修訂結合香港經濟發展需要及香港業界訴求,希望為香港由治及興發展提供有力支撐、為進一步深化經貿合作提供積極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