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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巴嫩共和國駐華大使館:實現和平 以色列必須放棄用武執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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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文章】自9月23日以來,黎巴嫩和以色列之間的衝突急劇升級。以色列軍隊使用戰機和無人機對黎巴嫩進行了大規模空襲,造成以婦女和兒童為主的大量平民傷亡、房屋被毀,約20%的平民逃離家園。以色列每天空襲黎巴嫩的次數之多,其規模是現代戰爭史上從未見過的;其所使用的武器,也是國際公約所禁止的。在撰寫本文時,以色列正在黎巴嫩南部發動地面攻勢。

上月中,以色列製造了一宗令人震驚的事件——民用傳呼機和通訊設備爆炸,造成50多人死亡、3000多人受傷,有人失去了眼睛和手指。這一歷史上從未見過的將簡單電子設備武器化的事件令人髮指,也令全世界驚慌。

以國擁護自身自衛權

卻否定他人的抵抗權

回顧過去,以色列軍隊曾在1982年、1996年、2006年多次入侵和佔領黎巴嫩,造成了嚴重的人道主義危機,摧毁了整個國家的民用基礎設施。這還不包括對黎巴嫩主權、領土完整和安全的侵犯,以及違反所有人道主義法律和原則。以色列所有侵略的主旨(leitmotiv)是它們擁有自衛權(the right of self defence)。它們確實需要自衛,但對象是它們自己。

以色列一方面擁護其合法的自衛權,另一方面卻否定他人的抵抗權(the right of resistance),而抵抗權是國際法和國際公約所承認的反對佔領的基本權利(basic right against occupation)。真主黨不僅是黎巴嫩歷屆政府支持的抵抗運動,也是一個擁有議員和部長參與管理人民事務的政黨。它的目標是參與解放黎巴嫩被佔的領土。

以色列對黎巴嫩和加沙的殘酷、不分青紅皂白和不成比例的侵略(the brutality, indiscriminate and disproportional Israeli aggressions),正在全世界面前展開,而以色列卻說它是代表自由世界而戰。它不放過一個在學校學習的孩子、不放過一個尋求庇護的婦女、不放過一個嘗試拯救他人生命的醫務工作者、不放過一個報道其野蠻行徑(barbaric actions)真相的記者……按照國際標準,其領導人現在涉嫌犯有戰爭罪、反人類戰爭罪和種族滅絕罪。

此外,國際社會不應忘記,根據國際法和國際公約,以色列仍被視為佔領國(an occupying power),是現代世界上唯一也是最後一個佔領國。以色列佔領阿拉伯領土,其中包括黎巴嫩的領土,驅逐其公民,然後強加定居者(settlers)以取代原住民。這充分說明以色列蔑視(disdain)聯合國安理會關於阿以衝突的眾多決議,其中最重要的是聯合國安理會為結束黎巴嫩和以色列之間敵對行動而通過的第1701號決議。

以色列蔑視眾多聯合國決議

自2006年第1701號決議通過以來,黎巴嫩政府已經記錄了3.5萬次以色列方面違反該決議的行為,包括每天對黎巴嫩領空、領土和海洋主權的侵犯(encroachments)。以色列歷史裏充滿了不遵守(non compliance)國際決議的事例,無論是在人權理事會,還是在聯合國安理會和聯合國大會。

黎巴嫩是和平的堅定信仰者及捍衛者,而為了和平,以色列必須放棄對使用武力的執念(obsession),停止為實現其目標而訴諸暴力的本能反應(reflexes)。多邊主義、國際法和人權應當成為所有國際關係的基礎和世界秩序的支柱,而不是戰爭、侵略、欺凌和佔領。

世界冀以方抓住外交窗口

通往和平的道路荊棘重重,也可能是漫長而充滿陷阱的,但我們必須有勇氣和耐心,不惜一切代價確保我們的地區能夠實現長期、持久和可持續的和平,以造福子孫後代。美國及其盟國(包括法國、英國、歐盟、沙特阿拉伯和許多其他國家)呼籲停火21天,黎巴嫩對此表示贊同,這可能是一個開始。全世界都希望以色列在另一場全面戰爭(all out war)席捲本地區之前,能夠抓住這個外交窗口(window of diplomacy)。

(編者按:文章標題為本報編輯所擬;文內分題為本報編輯所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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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巴嫩共和國駐華大使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