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劍擊前港將招文韜非禮罪成判囚21天准保釋候上訴 官批被告推卸責任及毫無悔意 (18: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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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退役的港隊劍擊運動員招文韜,涉去年12月於深井麗都花園升降機內從後擁抱陌生女子,早前受審後被裁定一項非禮罪成,案件今(4日)於西九龍裁判法院判刑。裁判官指出,被告的行為令事主受驚,案情具一定嚴重性,而且被告早前被定罪後,仍向感化主任及心理醫生道出事件的不同版本,反映他推卸責任及毫無悔意,遂判被告監禁21天。已還押兩星期的被告獲准以現金5萬元保釋等候上訴。

被告招文韜(24歲)於2021至2023年為全職運動員,現為城大四年級學生及兼任教練,他早前否認一項非禮罪,受審後被裁定罪成。

辯方今進一步求情稱,被告無定罪紀錄,背景良好,心理報告亦顯示他重犯機會低,冀法庭判處罰款;若法庭認為要判監,應考慮到被告只曾「攬一下」事主,判處較短刑期,讓被告盡快重回校園及社會。

裁判官朱文瀚判刑時提及,被告被定罪後曾向感化主任稱,自己案發時因事主妨礙他「撳𨋢」,故「移開」對方;惟向心理醫生則指,他當時只是「稱起」和「㧬開」事主。朱官質疑,被告被定罪後,仍向感化主任和心理醫生道出事件的不同版本,推卸責任,可見被告毫無悔意。

朱官又表示,案發時事主跟被告身處同一電梯,情況「孤立無援」,被告卻「熊抱」事主,令她更為驚慌,形容本案具一定嚴重性,應判處具阻嚇性及警惕性的刑罰。不過朱官指出,被告案發時只碰到事主腰部,沒觸碰其他敏感部位,認為本案猥褻程度「唔算係最嚴重」,終判處被告監禁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