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盜竊未經使用檢測食品樣本 一名食安中心衛生督察認罪並助控方作證 (17: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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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名食環署食物安全中心衛生督察涉嫌濫用職權,沒有適當廢置罐頭鮑魚、白松露醬、法式蟹湯等食品檢測樣本,5人同被廉署控一項盜竊罪。案件今(3日)於西九龍裁判法院再訊,其中一人承認盜竊罪,庭上透露被告將協助控方作證;餘下4人沒有答辯。案件一併押後至11月6日再訊,5人均准以2000元保釋。

35歲被告劉承軒承認於2022年5月至2023年3月期間,盜竊部分由食安中心購買作食品輻射檢測用途的食品樣本。案情指,劉隸屬食安中心風險管理科食物進出口組其中一個小組,工作包括對食品進行輻射檢測。食安中心禁止其人員蓄意訂購過多食品樣本,或挪用任何未用作檢測的食品樣本。檢測後未經使用的食品樣本須按程序棄置。

劉與他人在測試前已計劃私下攤分剩餘的食品樣本。事後廉署在劉的寓所檢獲多項未用作檢測的食品樣本,包括意大利芝士、罐頭法式燉牛肉及西班牙罐頭海鮮等。庭上透露,劉將協助控方作證,裁判官將他的案件押後至可以11月6日再訊。

同案另外4名被告,即陳映姍(34歲) 、林曉君(29歲)、余鳳珍(28歲)及李俊禧(37歲),他們與劉均為食環署一級衛生督察。4人暫未答辯,案件亦被押後至11月6日再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