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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學生涉理大「圍魏救趙」案暴動罪成上訴失敗 官指被告辯解天方夜譚 (18: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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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1月18日的理大「圍魏救趙」暴動案,全部17宗案已審結,共200人被定罪。案發時18歲的都大男學生審訊後被裁定罪成,判囚4年9個月,他不服定罪自行提出上訴許可申請,上周被駁回,上訴庭今(3日)頒判辭指,申請人以拍攝現場照片作功課的說法天方夜譚,上訴庭非申請人就原審法官的裁斷作沒完沒了的爭拗和駁斥的殿堂。

申請人陳卓賢原審時供稱他到場是因修讀「從新聞攝影看世界政治」課程,需以政治新聞照片為題材撰寫評論文章。他指當日因催淚煙入眼不適而戴上面罩,並有一陌生男子替他沖洗眼睛,以及遞上一袋物資。他隨後繼續拍照,直至看見警方才下意識逃跑,惟身上相機連袋不翼而飛。

申請人認為原審法官不應拒絕接納他是純粹為課而到場,且功課眾多,他不記得是哪一課堂的要求人之常情;法官又錯誤以他不拍下協助他的男子的容貌來質疑其可信性。律政司一方則指法官已詳細分析申請人的辯解,所有環境證據的疊加效果所產生的推論是壓倒性的。

判辭指,若申請人只是拍幾張照片,他無理由在兵荒馬亂的情况下仍不離開,並由晚上8時逗留至近11時半;丟掉相機的說法也天馬行空,只是為了解釋他為何不能出示有關照片。至於葉官質疑申請人不拍攝替他洗眼的男子,只是拒絕其整體證供的其中之一。綜觀以上理由,上訴庭駁回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