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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聞

父憂心入院向警揭發 男警認無牌駕駛撞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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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一名警員早前在油塘駕駛Tesla電動車時失控撞毁欄杆,其後棄車逃去,最終由父親揭發事件。涉事男警昨日在觀塘裁判法院承認無牌駕駛及不小心駕駛等9罪,押後至本月17日判刑,以待索取社會服務令報告。總裁判官蘇惠德稱開放所有判刑選項,包括即時監禁,並寄語被告做正直的人,以及要「多謝daddy」令事件曝光。被告獲准保釋候判,離開法庭時拔足狂奔。

被告余佳炳(31歲)原被控7項無牌駕駛、7項駕駛時沒有第三者保險,以及1項不小心駕駛罪。他昨承認1項不小心駕駛、4項無牌駕駛,以及4項駕駛時沒有第三者保險罪,其餘6項控罪獲控方撤回。

官稱或判囚 寄語「多謝daddy」

案情指出,今年2月12日下午,被告駕車從鯉魚門道駛往油塘道,轉彎時失控撞毁行人過路處欄杆,之後棄車逃離。被告及後把事件告知父親,令父親感緊張和難過,需到醫院接受治療,其間父親向醫院內的警員提及被告撞車一事,「唔知點算」。警方得悉後聯絡被告並將他拘捕。

稱因太驚慌棄車離場

被告在警誡下稱去年購買涉案車輛給女朋友,今年1月雙方分手,遂將車轉讓兄長。就2月12日事件,被告稱當日下午無牌駕駛涉案車輛離開油塘大本型商場時出事,因「太過驚慌」而無即時聯絡警方。此外,被告承認於2月6日至11日數度無牌駕駛。

辯方求情稱,被告事後將行車紀錄儀等資料交予警方,和盤托出事件,且被告只曾駕駛涉案車輛上班及買食物等,沒把車用作賽車及消閒,只因「貪方便」犯案。辯方強調被告非常後悔,並已於今年8月考獲駕駛執照。

辯方續稱,被告盼服務社會,自2016年當警察,因本案於今年中被停職留薪,月薪由3萬多元減至2萬多元,相信定罪後復職機會不大。辯方又呈上被告前上司撰寫的求情信,冀法庭輕判。

【案件編號:KTCC1482/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