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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點演藝計劃千萬資助 須演15場吸1萬觀眾 馬逢國:租場兩周不易 業界稱中小團難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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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政府昨公布推出「重點演藝項目計劃」,為長期公演的本地大型表演藝術項目提供最多1000萬元直接資助。獲資助項目須上演不少於15場、吸引最少1萬名觀眾。立法會選委界議員馬逢國認為,大型表演項目需有場地配合,藝團要租用同一場地兩周並非易事,演出時間太短亦影響收益和難建口碑。有劇團稱,中小型藝團演出與資助門檻有距離,料計劃對象主要是大型藝團。

兩期各兩名額 詳情11月公布

「重點演藝項目計劃」資助在本港上演不少於15場、吸引最少1萬名觀眾購票入場的表演藝術項目,資助額最高1000萬元,可用於舞台製作、租用場地、市場推廣等。計劃同時為項目獲得的私人贊助及門票收益提供最多500萬元配對資助。若項目首輪演出獲利,18個月內在港再度舉行與首輪規模相若的演出,可獲相當於首輪資助總額兩成的額外資助。

計劃將分兩期推出,每期設兩個名額,第一期資助詳情將於11月公布,今年底前開始接受申請。政府稱,計劃旨在選出具潛質項目,重點培育成具代表及長期公演的本地大型表演藝術項目,鼓勵成功的項目長期在港公演,冀彰顯香港的表演藝術實力。當局稱,計劃同時鼓勵引入社會資源參與本地表演藝術發展,推動入圍項目爭取更多觀眾支持。

馬:演出短難建口碑 千元一票才回本

馬逢國歡迎政府推出資助計劃,但認為要藝術項目長期公演,需場地配合。計劃要求獲資助項目上演最少15場,他稱因場地不足,藝團租場兩周已不易,但演出前需時預備和排練,僅兩周的演出也未必足夠累積口碑,舉例內地一些表演場地能容許藝團租用長達三四個月。他又認為,演出日數太短影響藝團收回成本,他以計劃門檻推算,若藝團投入成本1000萬元、共1萬名觀眾入場,即每張門票要1000元才能回本。

劇團:非有錢就得 需增場地培養觀眾群

劇團「音樂劇作」藝術總監陳健迅表示,中小型藝團製作規模與計劃申請門檻有距離,估計資助對象為「九大藝團」及獲商業支持的大型項目,認為計劃提供配對資助,有助鼓勵業界爭取商業贊助及投資。不過他指出,推動藝術項目長期演出「不是有錢就得」,需增加場地、培養觀眾群等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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