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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上買餸熱 攜生肉入境者急增 海關:黃金周加強執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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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部分港人乘北上消費熱潮而轉去深圳買餸。海關與食環署食安中心指出,入境人士非法攜帶受規管食物個案近日呈升勢,今年截至8月共發現1324宗個案,較去年同期增近一倍,當中77%個案屬香港市民,近半報稱退休人士或家庭主婦,料與跨境人流增加及部分內地街市鄰近口岸有關。海關提醒市民勿以為將生肉「汆水」就可過關,預告將與食環署在十一黃金周加強執法。

個案超去年總數 籲勿「汆水」過關

海關陸路邊境口岸科副總指揮官(二)李麗儀表示,今年首8個月發現1324宗非法攜帶受規管食物個案,較去年同期增一倍,已超越去年全年的1019宗。今年截獲的個案中,62%涉及攜帶生肉,攜帶生蛋及家禽分別佔28%及10%。

海關相信,通關後跨境人流增加,而且深圳部分街市鄰近口岸,例如蓮塘綜合市場、福田農批市場等,市民因通關便利及兩地價格差距而嘗試將違規食品帶入本港。

李麗儀稱大部分截獲的個案以手拉車及環保袋等盛載食物,亦無控制溫度,關員容易發現,相信他們並不清楚法例要求,「以為真空或錫紙包裝、汆咗水就無問題」,強調做法在天氣炎熱時完全不符衛生條件,構成食安風險。

可罰款5萬囚半年

根據《進口野味、肉類、家禽及蛋類規例》,市民攜帶生肉、家禽及生蛋入境時,須附有由來源地有關當局簽發的衛生證明書或食環署的書面准許,否則即屬違法;一經定罪,最高可罰款5萬元及監禁6個月。十一黃金周將至,海關將與食環署食安中心加強執法,同時增加教育宣傳。

食安中心衛生總督察(進/出口3)鄧耀恒提醒,任何形式包裝的生肉皆不可帶入境。海關則稱未來會多從教育及宣傳着手,包括與區議會及內地海關合作,又會在香園圍、文錦渡口岸派發單張,並在各陸路邊境管制站監控與查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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