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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髮型師涉迷姦女子否認控罪 控方指被告落迷幻藥 事後搶事主手機刪對話記錄 (14: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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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任職髮型師的男子涉嫌3年前在髮型屋強姦相識的女子,他否認一項強姦罪,案件今(25日)在高等法院開審,並選出4女3男陪審團。據控方案情,被告指與妻子離婚心情低落,遂約事主見面聊天,將疑含迷幻藥成份的物品給事主服用,並帶對方到髮型屋強姦,事後搶走其手機刪除二人對話紀錄。

被告楊培章(案發時29歲)被控於2021年10月8日,在香港新界上水龍琛路2號某處所內強姦女子X。據控方開案陳辭,X中學時期會到被告有份開設的髮型屋,被告曾數次替她剪髮。X其後無再光顧,但被告在社交平台Instagram有追蹤她。案發前X看到被告發帖透露與妻子離婚,心情低落,X發訊息安慰。

同年10月7日,被告透過Instagram聯絡X,表示希望與她見面聊天,X答應並在翌日赴約。被告駕車到X男友的寓所接她,並停泊於屯門黃金海岸停車場,被告將煙遞給X,X吸了後頭暈,隨後被告拿出一個三角型郵票狀的東西,著X放在脷底,X不知是什麼但照辦,未幾覺得頭暈和口渴,被告稱可為X取飲料,遂駛往涉案髮型屋。

被告帶X往洗頭區著她休息,替X保管電話,其間被告將手伸入X衣物撫摸她身體。X要求被告「唔好搞」並借故入洗手間,被告跟隨並脫下X衣服非禮她下體,繼而帶X到雜物房強迫X替自己口交和強姦她,X曾呼喊,惟被告無理會,X亦無力反抗。

被告完事後將X電話交還,X欲告知男友,被告見狀搶走電話刪除二人先前的對話紀錄,著X男友在上水車站附近接走她,X男友覺X神態有異、詞不達意。X男友翌日報警,X送院檢查,體內驗出迷幻藥成份,法證檢驗亦驗出有她和被告的混合DN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