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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聞

牆塌石屎傷女生 拘法團主席 大狀:公用部分法團有責 嚴重可留案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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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深井海韻花園外牆昨早有石屎剝落,碎片擊傷正上學的女中學生及外傭,其中女生頭部流血,包紮後以工具固定頭部由救護車送院。警方調查後拘捕業主立案法團主席。屋宇署稱,涉事大廈頂樓外牆伸出的簷篷有一幅約20厘米乘50厘米的紙皮石剝落,管理公司已圍封平台及安排承建商搭棚。有大律師指出,業主立案法團有責管理建築物公用部分,若罪成法團主席可能留案底。

昨清晨6時許,16歲外籍少女離開深井海韻花園寓所上學,途經第二座對開平台時被高處墜下石屎塊擊中。警方與救護員接報到場,少女頭部受傷流血,校服染有大灘血漬,地下留下用作止血的衛生巾。同行外籍43歲女傭左腳輕傷,二人在女親友陪同下乘救護車到仁濟醫院。

涉頂層36樓簷篷 屋署:結構無明顯危險

警方到場調查,初步發現上址頂層一單位外牆頂部有石屎崩塌,其中約10厘米乘30厘米石屎碎塊擊中少女頭部。警方封鎖平台對開並通知有關部門。調查後警方拘捕74歲黃姓男子,涉嫌容許物件從高處墮下,據悉他為業主立案法團主席。案件交由荃灣警區刑事調查隊跟進。

海韻花園共有5座,涉事第二座樓高36層,樓齡接近32年。屋宇署稱,昨接獲警方通知後隨即派員視察,確認大廈整體結構無明顯危險。署方會繼續監察外牆維修進度。署方強調業主有責任確保樓宇安全,若樓宇失修導致他人財物損失或人命傷亡,業主有可能負上刑事及民事法律責任。

大律師嚴康焯表示,初步顯示事故涉及大廈外牆,按照大廈公契一般歸類為建築物公用部分,即每個業主都有份,若檢控或訴訟,整個業主立案法團都有責任,不過通常會先拘捕主席。嚴康焯說,高空墜物視乎每宗案件嚴重程度、傷亡、被告有無合理抗辯理由等,若案情輕微或以守行為方式處理,較嚴重者可能罰款及留案底,監禁則一般較少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