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nnect with us

港聞

港車北上「交強險」額低 消委:出事難全抵 保費差近四成同賠第三者18萬 倡加購「商業險」

發佈於

【明報專訊】「港車北上」實施逾年,要求包括車輛必須持有「內地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下稱「交強險」)。消委會檢視12間本地保險公司的「交強險」及選擇性附加險「車輛商業保險」(下稱「商業險」),發現全部「交強險」責任賠償額均是內地最低法定要求的20萬元人民幣,而年度保費則最多可相差近四成。消委會提醒,最低責任賠償額未必足以應付交通事故責任,期望業界考慮推出更全面、保額更高的附加險,讓消費者有更多選擇。

盼業界推更全面附加險

該12間保險公司均有承保「等效先認」保險產品,消委會調查發現,各公司「交強險」保障範圍沒差別,同樣包括導致他人遭受人身傷殘或死亡的最高賠償額18萬元人民幣、醫療費用1.8萬元及引致他人財產損失2000元,總責任限額為內地法定最低要求的20萬元人民幣,保費卻有一定程度差異。

調查顯示,撇除一間沒於官網獨立列出保費的公司,最便宜的是三井住友海上火災保險及立橋保險,6座以下車輛年度保費均為832港元、6至8座則為963港元。最貴是安盛保險,分別為1159及1324港元,均比最平保費高出近四成。另有3間公司強制要求同時投保「商業險—第三者責任」。

消委會表示,「交強險」雖然符合內地法定保險最低要求,惟一旦有交通事故,保障範圍及保額或不足以應付賠償責任,建議加購「商業險」產品;而12間公司提供的「商業險—第三者責任」保額介乎100萬至1000萬元人民幣,消委會以200萬元人民幣保額為例,在10間有提供此保額及資訊的公司中,6座以下車輛的年度保費為1009至1666港元,6座至8座車輛則介乎1194至1941港元,最貴保費均較最平保費高逾六成。

內地「第三者」不涵乘客投保人

消委會總幹事黃鳳嫺提醒,上述「第三者責任」中的「第三者」指受保車輛發生意外而傷及的人,不包括車上乘客及投保人,或與本港駕駛者對汽車保險的概念不同。她續稱,消費者可考慮增加「商業險—車上人員責任」保險,其按座位收費。消委會調查發現,每座位年度保費介乎23至467港元,最普遍的保障額為每位1萬元人民幣。

籲優化「等效先認」保險產品

消委會宣傳及社區關係小組副主席陳建年認為,調查結果顯示「等效先認」計劃下的「第三者責任」及「車上人員責任」保險保障額仍有可提升的空間,期望業界、相關監管機構及政府部門能加快優化現有的「等效先認」保險產品,並積極考慮開拓更多元化、保額更高的車保,為期望購買更高保障的消費者提供選擇。

明報記者

(消委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