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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聞

遭轟斃漢思覺失調 上周覆診評「穩定」 警射胸稱「別無選擇」 父:報案原意控制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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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38歲患思覺失調男子,前晚(15日)懷疑在北角寓所病發,向母親和妻子施襲,警方稱警員多次口頭警告無果,開槍擊斃男子。東區醫院回覆稱,病人2017年起在東區醫院精神科跟進病情,定期覆診及注射抗精神病藥物,病情維持穩定,亦無暴力紀錄,他最近一次於上周五(13日)返醫院注射抗精神病藥物,當時醫護亦評估病人「情况穩定」。死者父親對兒子遭槍擊表示震驚。警方則稱當時為制止持刀事主衝向警員,開槍別無選擇,將全面調查案件。

無暴力紀錄 社署:非跟進個案

案發於錦屏街錦屏樓14樓天台一單位,死者胸部中槍,送院搶救後證實不治。案發現場昨已解封,單位門外留有血迹,內有樓梯通往上層。昨早約10時,數名探員重返現場蒐證。社署回覆稱,社署社工已聯絡死者家人以提供適切協助,據悉死者及家人非社署社工跟進個案。

鄰居稱涉事家庭融洽 死者近日眼神恍惚

死者父親接受商台訪問稱,家人報案原意是希望警方幫忙控制兒子,對今次警員開槍感震驚。鄰居林伯透露,涉事單位住有死者一家五口及數名租客。他稱該家庭相處融洽,平日鮮有吵架,惟近日見死者眼神恍惚。他說,單位前日傳出數分鐘爭吵聲,其後見死者母親從單位逃跑,其後案發時聽見警員三四度大聲呼喝「放低把刀」,未幾聽到一下槍聲,有「少少驚」。

前晚9時20分,警方接獲一名女子報案,稱其夫於錦屏街一私人大廈天台屋精神病復發並襲擊母親,母及時離開單位,事主太太及兩名分租住戶自行反鎖房內等待警方到場。衝鋒隊警員到場,警方稱事主手持剪刀及約30厘米長菜刀,警員當時多次警告無效,事主亦企圖持刀衝向警員施襲,其中一名港島總區衝鋒隊員開槍,擊中事主胸部中間。

警:事主持武器僅距1.5米 對警員予以肯定

港島總區刑事總部(行動及刑事)警司冼國明稱,事主患精神病多年,有社工跟進,近期家人發現他有復發迹象,且情况漸趨嚴重,案發前他毆打68歲母親致其頭部受傷、手部骨折,需入院。冼國明稱今次屬不幸事件,又說在場警員表現冷靜堅定,武力使用合乎警方守則,對警員予以肯定。

被問及開槍射擊胸口是否恰當,冼國明稱當時警員持盾牌上樓,由警員到場後至擎槍戒備,為時超過半分鐘,當時事主雙手均持武器衝向警員,雙方僅相距1.5米,屬緊急情况,為保障在場各人安全,開槍別無選擇,又提及警方訓練準則的射擊目標是向身體最大部分範圍,按此而言做法適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