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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聞

勞處接670舒適堡僱員求助 促僱主簽「無力償還書」 加快員工申破欠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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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連鎖健身中心舒適堡本月初宣布全線暫時結業,大批消費者蒙受損失,亦有數百名僱員受影響。勞工及福利局長孫玉菡昨表示,勞工處共接獲約670名舒適堡僱員求助,主要涉及追討欠薪及遣散費等。他透露勞工處及工會正努力尋找僱主,呼籲他簽署「無力償還書」,讓僱員以最快程序申請破產欠薪保障基金。工聯會立法會議員鄧家彪預計,簽署後可節省1至3個月時間,否則僱員或有待明年1月底後才收到款項。

孫玉菡籲僱員簽新約前悉條款

孫玉菡稱,勞工處設有破欠基金,相關員工可申請取回基金規範下的特定款項,包括欠薪及遣散費等。他呼籲舒適堡負責人簽署「無力償還書」,加快申請程序;重申不簽署仍可處理申請,惟須經勞資審裁處及法庭程序,需時較長。

對於舒適堡灣仔分店上周四(12日)以「HEALTHY」品牌重開,孫玉菡提醒前僱員,若考慮加入新公司,即與新僱主簽訂新合約,需留意合約詳情及要求,以及了解清楚新公司與前僱主之間的欠薪及遣散費如何處理。

鄧家彪說,根據現有機制,僱員被迫停工放無薪假4周後,即可視為變相解僱,可追討欠薪、代通知金及遣散費,再到勞審處排期處理。他提及勞工處已協助加快排期,期望可於下月初入稟,但仍需經聆訊及支付期,再入稟高等法院要求頒令公司清盤,破欠基金才能正式啟用。

郭偉強:假結業案例曾惹糾紛

鄧家彪料整個過程需約5個月,即舒適堡僱員或明年1月底後始取得有關款項;若僱主簽署無力償還書,僱員可省卻部分程序,包括毋須到勞審處證明僱主無力償還款項,料可加快1至3個月時間,呼籲僱主盡快遣散僱員或填妥聲明書。

工聯會郭偉強表示,仍未了解新公司背景,亦未悉會否接收所有僱員,或負責相關欠薪等,提醒僱員盡快向勞工處求助。他提及多年前曾有酒樓「假結業」,新品牌的公司由新舊董事組成,最終亦需到勞審處「拗數」。

工聯會日前表示,接獲逾400宗僱員求助個案,當中超過100宗申索,涉及金額超過1500萬元。翻查資料,截至去年12月,破欠基金的累積盈餘近72.6億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