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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旬女子私院術後昏迷兩年終離世 死因庭裁定死於自然 (17: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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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旬女子因腦部出現腫瘤在聖德肋撒醫院接受手術,惟昏迷不醒,兩年後於疫情期間在另一醫院患支氣管炎離世。死因庭早前召開7天研訊,死因裁判官今午(12日)裁定事主死於自然。死者丈夫庭後表示尊重死因庭裁決,他透露經已向醫委會投訴涉事醫生,希望醫委會作出公平合理的判決,他又提及已入稟提出民事訴訟。

女事主為陳偉瓊(終年62歲)。是次研訊不設陪審團,由死因裁判官林希維審理,聖德肋撒醫院及腦外科醫生馮正輝由律師代表,有利害關係方的醫管局亦有代表律師,家屬由大律師林敏純代表。

裁判官引述事主曾患乳癌,她因視力模糊診症時發現腦內有腫瘤,於2018年11月1日她在聖德肋撒醫院由醫生馮正輝施行腦部手術,及後轉院治理病情改善。至2020年12月23日,事主住在東華三院馮堯敬醫院時情况惡化並且離世。裁判官接納醫生證供指事主因為腦瘤手術後支氣管炎致死,裁定事主死於自然,而非死於不幸。

裁判官建議醫生應以檢查並證實病人死亡的時間填寫病人的死亡時間,至於另外三個範疇,包括在施行腦部手術時使用超聲波儀器,病房內的空氣清新機擺放位置及恩裇探訪方面,裁判官不作建議,指認為應由醫生臨床判斷而動手術,又提到將部分事項交由民事訴訟處理。

裁判官在宣布裁決後向家屬致以深切慰問哀悼,盼時間療癒他們的傷痛。死者丈夫庭上表示,感謝法庭讓家屬了解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