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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馬車」涉法院羈留室互毆 再於動漫節襲擊 今認罪還押候判 (19: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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綽號「劉馬車」的網絡紅人劉駿軒今年初涉非禮案到屯門裁判法院提訊,其間他在羈留室內與一名男子互毆,劉另於年中的動漫節踢打一名男童,以及在元朗及沙田分別非禮3名女子。劉駿軒今(11日)在屯門裁判法院就3宗案件提訊,他承認共2項襲擊致造成身體傷害罪及3項非禮罪。案件押後至9月25日判刑,以待索取精神科、心理及背景報告,劉須還押候判。

被告劉駿軒(28歲)報稱無業。屯門法院施襲案發生於今年1月19日,案情指,陳姓男子在羈留室內突然要求被告唱歌,被告反叫陳跳舞,兩人繼而大打出手,懲教人員見狀分開他們。被告事後頭部觸痛、右胸擦傷;陳的左前額和右臉頰擦傷,左眼眉上有3毫米的咬痕。被告警誡下承認拳打陳,稱「係佢撩我先,仲郁手打我,我先至還手咋」,陳則說「我都無打人」。

在動漫節施襲的案情指,被告與16歲男童於去年曾是朋友,後來積怨。於今年7月26日,被告在灣仔會展內將男童推倒地上並拳打腳踢,扯他頭髮,抓其面部。男童逃走後,仍遭被告追上,被告又再次襲擊男童,事件持續約5至6分鐘。被告即時被捕,警誡下稱因一時衝動犯案,現場閉路電視拍攝到事發經過。

至於非禮案情指,被告今年7月31日在元朗美臨至尊小廚外,從旁蹲下捉着女子X的左大腿,又問X索取社交媒體帳號,被告在另一條街再捉X右大腿。於8月1日,被告在屯門V City誠品書店用手掃14歲女童Y的大腿及臀部,同日被告又在沙田新城市廣場摸17歲女子Z的小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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