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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構極危 大館第四座倡拆剩兩牆 馬會:平衡安全保育 學者:換來公共空間可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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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俗稱「大館」的法定古蹟中區警署建築群,已婚督察宿舍(第四座)8年前倒塌後建築狀態持續惡化而未能復修,包括屋頂到1樓的建築構件已拆卸。專家團隊最新建議僅保留面向亞畢諾道及第六座約一層高外牆,改建為有蓋戶外空間作表演及藝術用途。賽馬會文物保育有限公司(JCCPS)回覆查詢稱,第四座活化計劃建基於「現狀保存」概念,並按絕對必要原則移除第四座有欠安全部分,經研究不同方案後並於公眾安全及保育間取得重要平衡而成。古諮會周四(12日)將開會討論方案。有建築學者認為新方案合理,形容保育「永遠都是一個妥協」。

古諮周四商 馬會:原施工質素差

據馬會提交古諮會文件,自去年11月勘測第四座,發現建築物原有建材和施工質素差劣,不利建築物承重能力,例如多個檢查範圍發現低強度磚砌、粉狀磚塊、弱化砂漿、空隙、黏結不良和裂縫等問題。另北及東面迴廊由19支細長磚墩支撐着外立面上的拱門,其中5個底層磚墩承壓不足,佔整體磚墩26%,屬非常危險水平。馬會又稱,勘查結束後「按絕對有必要的原則」於今年2至6月移除第四座有欠安全部分。現暫獲保留上部建築最高的位置為1樓樓面以上300毫米。

改建有蓋戶外空間 建材回收重用

針對勘測結果,馬會曾探討不同方案(見另稿),建議採納「現狀保存」方案,即移除有欠安全歷史構件,保留餘下部分作展示文物。文件稱,新干預措施應顧及第四座部分倒塌後的面貌、被移除的古蹟構件,以及第四座空間與附近建築群(包括檢閱廣場)的聯繫。計劃建議對於無法被保存但具古蹟意義的部件,例如回收來的磚塊及花崗岩塊等應盡量重用,例如建造階梯式平台座位區,以及於迴廊使用原有的木製窗扇和百葉窗,可用作第四座用地活動與周邊喧鬧社區之間的聲音屏障。

至於加強與鄰近空間聯繫,馬會建議在第四座原始U形建築物佔地設置永久頂篷,希望將第四座與相鄰建築連結,貫通檢閱廣場。馬會建議該開放空間除了設立文化古蹟相關常設展覽,公共藝術及雕塑裝置和表演藝術均可在此展示及進行,並建議重建已倒塌的西翼部分,作表演所需後台設施。

學者:保育永是妥協 要想如何惠民

賽馬會大館文物工作小組前主席李浩然認為新方案合理,形容保育「永遠都是一個妥協」。他稱現放棄重建第四座,換來更大活動空間供市民使用,認為可接受。他又稱,國際保育要求衡量建築物的歷史價值、建築價值及社會價值,其中只有社會價值可繼續增長,「要想如何令其受惠於民」。

立法會發展事務委員會副主席兼資深規劃師林筱魯表示,保育需考慮到功能,大館作為具歷史背景的綜合文化空間,保育方案亦需配合其定位,「若只是往往找數塊磚頭『憑弔』,那倒塌後的磚頭索性就(原址)留下來,又是否市民想要的結果?」他認為現有方案干預已較少,故為可取,並建議在日後設計上重用回收來的物料,例如屋基麻石、樓梯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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