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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聞

呂智恆失社工資格 冀列「其他參加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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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認罪被告呂智恆親撰求情信,表示自己來自破碎家庭,幾經挫折實現社工夢想,因本案定罪失去社工資格。辯方求情稱,呂智恆在初選角色不重要,冀法庭視為刑責最輕的「其他參加者」,以憐憫之心判刑。辯方稱,國安法控罪要判阻嚇刑罰,初選案的阻嚇效果眾所周知,更需要「療癒的刑罰」(a healing sentence),讓被告從創傷中復元。

辯方大律師陳世傑表示,呂智恆在初選的角色邊緣,為刑期分級制下的其他參加者;若法庭拒納說法,可納入「積極參加者」,並從輕判刑。陳世傑同意呂曾發表批判政府的言論,但目的是吸引選民,無意顛覆政府。

呂智恆親撰求情信稱童年生活艱苦,曾因家庭變故失學,讀小六時無錢買冬季校服,遭友人取笑;幸好中四時獲寄養家庭領養,感受養母「無私的愛和包容」,在愛裏成長。呂自言沒有從政經驗和法律知識,現時明白否決財政預算案對政權帶來衝擊,是錯誤和幼稚的想法,已感後悔。自從2021年3月獲保釋以來,他珍惜僅有的自由,致力幫助弱勢社群,例如向露宿者派月餅。

冀獲三分一認罪扣減 主動撤保

陳世傑庭上表示,呂智恆因對法律無知犯案,抱持天真理念從政,冀獲三分之一認罪扣減。陳提及,初選案已達到國安法阻嚇之效,所有被告心靈受創,冀法官從輕處罰,「使各人從創傷中復元,社會亦要復元」。辯方求情完畢,呂智恆主動申請撤保釋,還押候判。

(初選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