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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聞

專家料路牌變跳台 車撞飛跨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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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一名海關職員前晚駕駛私家車沿深圳灣公路大橋北行,其間據報懷疑失控撞向路肩一信息顯示屏,其後越過欄杆墮海。中國香港汽車會永遠榮譽會長李耀培就意外現場的照片估計,路牌被撞後成為「跳台」,車輛遭「墊高」飛彈,越過欄杆墜海;亦不排除車輛急煞,其中一頭轆與地面產生強大摩擦力後鬆脫,全車翻滾,其後撞倒路牌後再飛彈海中,但詳細事故原因需待調查確定。

路署:置路肩無礙視線

路政署回覆稱,事發時該路段並無因道路工程或封路。至於為可無維修仍放置信息顯示屏,路政署解釋,該署現時於日間在深圳灣公路大橋有維修保養工作,因此需放置信息顯示屏在大橋中段的路肩範圍,以便在維修期間通知駕駛者安排,指「其設置方式符合相關道路工程的標準」。

該署又稱,顯示屏的支架在事發後仍然豎立,沒有明顯受壓的痕迹。該署又說,肇事路段為一條直路,「顯示屏在事發當晚放置於路肩範圍內近護欄的位置,因此不會影響駕駛者的視線」。

李耀培表示,深圳灣公路的路面設計安全,強調防撞欄有吸震作用,被撞後鮮有斷裂。被問及是否有必要加建護欄,他指欄的高度有安全標準,難因單一交通意外加建;他又指防撞欄愈高,結構需更加堅固,「個結構太硬淨,有機會一般撞車使車輛損傷加大」。李又建議加裝閉路電視系統,助調查意外。

運輸署:CCTV無錄影

只為實時監察

運輸署回覆稱,深圳灣公路大橋上裝有閉路電視系統,供運輸署交通控制中心作實時監察交通情况、交通管制及處理交通事故用途,不會錄影或儲存片段。

香港都會大學交通意外重組訓練課程導師盧覺強回覆本報查詢稱,事件屬罕見意外,估計肇事車輛出事前車速快,認為如不涉及有「路牌跳台」,車輛不會飛墜海中。他又提到,護欄一般已通過防撞測試,「如果車輛以傾斜20度,時速100公里撞向護欄,而欄杆無斷就代表夠力、符合標準」。他認為意外後當局或要檢討,包括為何路面會擺放沒運作的路牌。

路政署稱,深圳灣公路大橋的護欄在設計上受到私家車以時速超過100公里碰撞時,能有效防止車輛從橋面跌出。據路政署《道路及鐵路結構設計手冊》,為車輛撞擊而設計的護欄分成4組,當中高防撞護欄適用於鐵路天橋及其他高危位置,能抵擋38公噸或以下、以時速65公里及20度碰撞角行駛的車輛;至於青馬大橋的護欄屬特別類型護欄,以5條固定在堅固金屬柱的高張力鋼索組成,質量輕及減少風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