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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場新聞案|政府斥美英歐盟官員、部分外媒及反華政客抹黑本港新聞自由情况 (17: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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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再為昨日(29日)立場新聞案裁決發聲明,指美、英和歐盟官員、反華組織、反華政客和部分外國媒體「作出不符事實及純為政治目的之言論,抹黑香港特區新聞自由的情况」,特區政府強烈不滿及譴責,要求他們不要作偏頗和歪曲事實的言論,又稱只要不違法,傳媒評論及批評政府施政的自由並無受到限制,重申市民包括新聞工作者、評論員和專欄作家一如既往依法享有和行使新聞和言論自由,無須擔心會誤墮法網,「不要誤信外部勢力的危言聳聽。」

政府指裁決理由已指立場新聞主張屬排除中國的本土主義,在反修例示威期間成為「抹黑和中傷中央及特區政府的工具」,並裁定涉案文章並非建基於事實。

政府發言人表示,法庭在裁決理由指出根據《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傳媒在發布言論、資訊和文章時,必須遵守及執行「特別責任和義務」,包括保障國家安全或公共秩序等。發言人又指,法庭引用歐洲人權法院關於新聞自由的判例,稱新聞工作者必須按「負責任新聞作業」原則真誠地行事,以準確事實為基礎,並提供準確可靠的資訊,方可獲言論和新聞自由權利保障。發言人表示,美西方國家過往亦有不少執法行動,針對其國內散播虛假消息、煽動仇恨、美化暴力的言論,認為有關國家對區域法院裁決的詆譭,完全突顯雙重標準,強烈要求立即停止惡意攻擊、詆譭香港新聞自由的抹黑行為。

外交部發言人林劍就於例行記者會上表示,中方對個別國家和機構藉案件惡意抹黑香港、干涉中國內政表示強烈不滿和堅決反對,重申堅定支持香港特區司法機關依法履職盡責,敦促有關國家和機構尊重中國主權和香港特區法治,停止以任何方式干預香港事務和中國內政,又指香港居民依法享有包括新聞自由在內的各項權利和自由得到充分保障,同時香港屬法治社會,新聞自由不能成為違法犯罪的「擋箭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