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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聞

陳文敏:立場案多爭議 傳媒難劃界 陳弘毅:免責聲明未必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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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停運的「立場新聞」母公司、前總編輯鍾沛權、時任署任總編輯林紹桐周四被裁定串謀發布煽動刊物罪成。港大法律學院客座教授陳文敏昨於商台稱,裁決存有不少爭議,亦相信傳媒及作者日後難按判決訂出界線。港大法律學院憲法學講座教授陳弘毅則在港台指出,法庭會就文章是否具煽動意圖獨立判斷,即使傳媒表明文章目的是「指出政策錯誤、得到改善」,「免責辯護唔係話寫咗出嚟就可以用得到」。

陳文敏昨於商台《在晴朗的一天出發》稱,涉案11篇文章中,部分文章提出個人意見及尖銳批評後,未必兼備建設意見,但發泄情緒、令人「得啖笑」的說話亦屬言論自由一部分,謾罵不一定引致他人憎恨,認為法官的推論帶有假設性質。他亦關注博客文章的觀點在哪些情况下會被當成代表媒體的觀點,認為不能將博客文章的觀點直接等同編輯觀點。

湯家驊:早有報紙罵法庭罪成

行會成員兼資深大律師湯家驊於同一節目稱,不認同判決收窄言論及新聞自由說法。他憶述,1998年代表港府以刑事藐視法庭檢控一間傳統報紙,因其專欄辱罵法庭,最終入罪,當時無人提出裁決會收窄言論及新聞自由。

陳弘毅於港台《自由風自由PHONE》稱,煽動與否涉及一定程度的主觀判斷,本案法官亦有引用譚得志煽動案上訴庭判決,提到同一篇文章在不同社會背景下可有不同結論,而法庭會就案發時的社會裁決。陳弘毅另以誹謗罪為例,發布煽動文章的媒體平台亦須承擔一定責任。

另外,繼英美、歐盟等外交官批評裁決後,聯合國人權理事會發言人Ravina Shamdasani於一記者會稱,對香港兩名記者被判煽動罪成感遺憾,呼籲港府根據國際人權法仔細審視判決。澳洲外長黃英賢在社交平台X表示,澳方深切關注事件,一直向香港和中方提出廣泛實施國安法律及打壓公民社會和記者的問題。

聯國遺憾 外交部斥個別國家干政

中國外交部發言人林劍於例行記者會稱,中方對個別國家和機構借香港司法案件惡意抹黑香港、干涉中國內政表示強烈不滿和堅決反對。港府昨再發聲明,譴責美英和歐盟官員、反華組織、反華政客和部分外國媒體言論不符事實,重申裁決無限制新聞及言論自由,「不要誤信外部勢力的危言聳聽」。

(立場新聞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