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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聞

支聯顛覆案 明年5月審 官着交代控罪詳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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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已解散的支聯會、該會前主席李卓人、前副主席何俊仁及鄒幸彤被控《港區國安法》煽動他人顛覆國家政權罪,昨於高院舉行第三次案件管理聆訊。法官排期至明年5月6日開審,料需時75日。鄒幸彤要求控方交代非法手段的意思,稱「(被捕)3年喇,我自己都唔知煽動咗咩手段」。控方表示,所有旨在顛覆的行為都屬非法手段,毋須涉及武力。

鄒幸彤指沒控罪詳情難抗辯

促控方交代「非法手段」

案件由法官李運騰、陳仲衡及黎婉姫審理,控方由律政司助理刑事檢控專員張卓勤代表,本身是大律師的鄒幸彤親自陳辭,李卓人和何俊仁由大律師沈士文代表。鄒幸彤穿西裝套裝到庭,有旁聽者高呼:「人哥!仁哥!」

李官昨排期審訊後,逐一處理辯方申請和案件管理事項。對於鄒幸彤要求傳召海外證人以視像方式作供,李官表示,根據《刑事訴訟程序條例》和《維護國家安全條例》,法庭暫時無權受理此申請。李官排期至今年10月28日開庭審理申請,並下令雙方向法庭存檔書面陳辭大綱。

鄒申海外證人視像作供

官稱暫無權受理

此外,鄒幸彤不滿控方指控各人以「非法手段」推翻政權,卻未披露進一步控罪詳情,她難以準備抗辯。鄒幸彤舉例稱,初選案涉及非法手段為無差別否決財政預算案,起碼清晰交代指控,惟本案沒有交代控罪詳情。控方回應稱,涉案所有旨在顛覆政權的行為都屬非法手段,將於開案陳辭交代。李官關注,若控罪指控的行為不屬武力手段,控方仍有責任交代行為指控,「係盜竊?定欺詐罪?」李官指示控方於9月9日前提交控罪詳情。

控方早前書面回覆鄒幸彤稱,控方管有《蘋果日報》和「立場新聞」等媒體從2016年1月10日至2021年12月10日期間報道支聯會的材料。鄒幸彤庭上表示,若控方管有本地和海外媒體資料,都要向被告披露。控方確認手上有「海量」媒體材料,包括實體報章和電子報道,但無納入「不被引用的材料」(unused materials)。李官下令控方披露資料目錄,透過USB手指交予鄒幸彤。

控方稱審訊文件夾上萬頁

控方庭上透露,案件審訊文件夾頁數以「萬」計。李官排期於明年2月20日作審前覆核,正式審訊於明年5月6日開始。

【案件編號:HCCC 155/22】

(港區國安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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