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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選案求情|伍健偉稱無悔參與 指嚴刑峻法只收一時之效 官明言減刑幅度必低 (14: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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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初選案,參選新界西和新界東的被告今(27日)求情。「天水連線」元朗前區議員伍健偉親自求情指,高壓統治和嚴刑峻法只能收一時之效,社會要復和才可以「由治及興」,他願意為個人言行承擔一切代價。伍健偉稱對本案不感到後悔,沒有想過離港,「我需要兌現我莊嚴承諾,同香港人齊上齊落」。法官強調,伍健偉無悔意,其減刑折扣會低於其他人,伍回答完全明白。

伍健偉首先感謝各界關心,指法官和控辯雙方已處理國安法刑期分級原則,認同自己在本案為「積極參與者」。惟他強調初選是在陽光下進行的計劃,參選人要進入立會無差別否決財案,單靠47人無法完成,是逾61萬人冒上法律風險而投票,他有責任保護市民。

伍指爭取「五大訴求」合情合理,對特區政府而言是「事不為也,而非不能為也」。法官陳慶偉此時打斷,指今日為求情聆訊,不宜發表政見。伍表示,案發時經常出現街頭衝突,他不希望有人受傷犧牲,所以參加初選,採取和平、理性和非暴力手段。

伍透露自己現年28歲,在獄中修讀香港都會大學學士課程,「未婚,係一個恨嫁的男人」。伍說,香港九七後涉及社運罪名和刑罰愈發嚴苛,但社運參與人數和規模逐步擴大,「每一場暴動都係人民無被聽見的聲音」。伍表示,自己參選的遠因是希望建立人權、法治、公義的民主制度;近因是對自由被侵蝕的恐懼、對政府傲慢的不滿,以及對離世生命的悲痛。

伍提及,若然2020年9月6日立選如期舉辦,他可能收到「最榮幸的生日禮物」,成為代議士。伍坦言被捕之前,沒有一刻打算離開香港,他願意為言行負責,但不會為自己和選民共享的信念道歉。法官李運騰問伍是否無悔意,伍表示無錯,稱「作為一個政治人物,我期許我要有承擔,竭盡我所能,留守到最後一刻,所以我並唔後悔,我選擇留喺香港」。

伍相信港人只要「行公義、好憐憫」、活在真實的當下,香港的未來將會重拾光榮。伍最後表示,人們在二十世紀向蘇聯和納粹告別,「長夜終盡,黎明將至,民主終將再次得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