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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聞

官指辱罵令證人受驚 Lunch哥女保安藐視法庭罪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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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外號「Lunch哥」的學生李國永和一名退休女保安,涉於2020年辱罵一宗死因研訊的證人,被控藐視法庭,昨於高院裁定罪成,押後至9月20日求情及判刑。法官表示,示威者在庭外指罵研訊證人,令證人受驚嚇,此等行為在任何法治文明社會都不能接受。法官認為李國永和涉事保安故意跟隨和騷擾證人,對證人出庭構成風險。

原告為律政司長,答辯人為李國永(19歲)和賴瑞英(66歲)。死因研訊的證人受匿名令保護,以「H女士」、「H先生」和「C小姐」為代號。法官陳慶偉表示,考慮到上述3名證人的證供,李和賴肯定知悉3人身分,刻意用粗言辱罵3人。

李國永早前供稱,他對死因研訊無興趣,只想旁聽時任立法會議員許智峯私人檢控的士司機鄭國泉一案,但去錯法院。陳官反駁指李從2020年3至8月間,每逢22日都在Instagram發帖紀念研訊死者,提到「沉冤待雪」,既然李關注死者去世,必然留意研訊進度。陳官裁定李的證供不盡不實,沒有說出真相。

陳官指研訊證人步出法院後,李國永一路跟隨,必然不會誤認證人為鄭國泉;李對證人罵粗言及舉中指,唯一目的就是侮辱對方。

陳官又提及,網媒「立場新聞」拍到李向死者母親指罵「臭×」,李更在Instagram發文稱她「假老母」,顯然指控對方給假證供,不是向鄭國泉對質;即使有警員保護,證人仍感驚慌,故裁定李罪成。

至於賴瑞英,片段拍到她庭外叫「收咗水」,伙同其他女示威者辱罵證人。陳官稱根據上文下理,賴在沒有證據下指控死者母親收錢作假證供。陳官認為即使賴和其他示威者未必相識,他們必定懷着共同目的,想向證人表達不滿,裁定賴罪成。

【案件編號:HCMP 2254/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