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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警兩月兩涉藏毒 今押後待精神科報告再審 (1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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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歲休班警涉嫌今年7月在葵涌警署內被搜出小量可卡因及咪達唑侖(俗稱「藍精靈」)後,在警方保釋期間涉嫌再次管有咪達唑侖,因此被控兩項「藏毒」罪及一項「管有第一部毒藥」罪。他今日(24日)被押上沙田裁判法院提堂,裁判官應控方要求,押後案件至9月6日以待為被告索取兩份精神科報告,此期間被告須要還押於小欖精神病院。

被告方嘉偉(34歲,報稱公務員)現已被停職。他被控於2024年7月16日在葵涌警署13樓,管有一張20元港幣折疊成小包內含可卡因的微量固體及2粒藥丸内含 0.02克咪達唑侖,以及管有第I部毒藥,即4粒含有佐匹克隆的藥片及1個煙彈內含1.8克含尼古丁的液體。

被告另被控於2024年8月18日,在東涌逸東邨雍逸樓外管有危險藥物,即咪達唑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