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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聞

男子涉巴士椅背寫「煽動」字句 辯方:信毋須審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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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一名男文員涉在不同巴士座位椅背寫上「具煽動意圖」字句被捕,被控3項《維護國家安全條例》下的「出於煽動意圖作出一項或多項具煽動意圖的作為」罪,以及兩項《刑事罪行條例》下的「摧毁或損壞財產」罪。案件昨在西九龍裁判法院再訊,辯方申請押後答辯,稱控辯雙方正就控罪商討,有信心最後毋須審訊。總裁判官蘇惠德將案件押後至9月19日答辯,被告續還押。

控方昨於庭上表示已完成調查,決定沿用原本控罪,準備好答辯。辯方代表大律師關文渭則申請押後答辯,以待控辯雙方商討,無申請保釋。蘇官應申請押後案件,並稱若毋須審訊,辯方可提前將書面求情及案例存檔法庭。

申押後答辯 與控方商討

被告鍾文傑(29歲)被控3項「出於煽動意圖作出一項或多項具煽動意圖的作為」。控罪指稱,被告今年3月23至25日、3月28日至4月21日,以及4月27日,在巴士乘客座位椅背寫上和公開展示陳述,具意圖引起對國家制度、特區的憲制秩序、行政、立法或司法機關的憎恨或藐視,或對其離叛;及/或煽惑任何人企圖不循合法途徑,改變中央就特區或在特區依法制定的事項。

另控兩項損壞財產罪

另兩項「摧毁或損壞財產」控罪則指,被告今年4月2及18日無合法辯解而摧毁或損壞屬於城巴有限公司的乘客座位椅背。

【案件編號:WKCC 2786/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