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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福道的士越線車禍傷者入稟向司機索償 (1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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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埔廣福道2021年發生嚴重致命車禍,紅色的士「抽頭」越線超前因紅燈停車的兩輛車,再切回原線時失控剷上安全島釀成2死8傷。的士司機早前承認誤殺等6罪,判囚8年。其中一名4歲男童一度留醫兒童深切治療部,其母親則被捲入車底。男童家人昨(15日)入稟高院向司機追討賠償。司法機構網頁顯示,3宗案件將於明年2月13日進行核對列表審核聆訊。

原告為伍美芳、劉志明(音譯)和劉殷喆,男童劉殷喆由父親劉志明代為入稟;被告為莫培華。入稟狀指,被告於2021年8月22日早上約11時15分,駕駛一輛市區的士至大埔廣福道AE0236燈柱附近的行人過路處時,疏忽及或違反一般謹慎責任而導致交通意外。原告在意外中受傷,故入稟要求被告賠償。

翻查資料,被告今年2月承認2項誤殺罪及4項危駕引致他人受嚴重傷害罪,在高院被判監8年,終身停牌。法官形容這是令人惋惜、不安及震驚的交通意外,司機切線加速、無意煞車,即使不是刻意撞向行人,亦可預料導致傷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