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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大博士生認向女子淋混有精液液體稱無心之失 下月判刑 (1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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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城大博士生今年6月涉在校園內向女子淋潑混有自己精液的液體,他今(8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承認非禮罪,警誡下稱是無心之失。裁判官指希望被告明白自己的錯,其行為對事主造成極大侮辱,考慮被告認罪、沒有刑事定罪紀錄和個人背景,現階段先索取社會服務令、感化和心理報告,再於9月6日判刑。

被告來常偉(26歲、城大博士生)報稱居於深圳,他需普通話傳譯。控方今申請將被告原先面對的作出有違公德的行為罪修訂為非禮罪,並新增交替的有意圖而遊蕩罪,被告承認非禮罪。

辯方求情指,被告現為城大神經科學系博士生,獲全額獎學金資助,尚餘1至2年便修畢課程。被告在求情信中指他案發前10天通宵達旦做實驗,承受很大壓力,實驗結果不如意,明白行為不要得,望法庭給予機會。

案情指,事主X與被告互不相識,2024年6月6日下午3時許,當X在李達三葉耀珍學術樓地下搭乘扶手電梯到1樓時,她感覺背部和臀部濕掉。X無掉頭,但立即到洗手間查看,發現自己遭人淋潑不明液體。X保存衣服,其後覺得事件十分可疑,遂通報城大的保安和警方。

案情續指,閉路電視片段拍攝到被告看到一名年輕女子即X後馬上跟著對方,在電梯上與她保持近距離,並一手用手機舉向X,一手拿著其他東西,被告在跟隨X一會兒後步往其他方向。女警同年6月11日看到被告從又一城步出,相貌與閉路電視片段中人相似,遂截停和拘捕被告。被告警誡下稱「我不小心把混有精液的水,撒在那個女生背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