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龔如心胞弟妹等4人敗訴須交還華亭閣單位 華懋歡迎裁決促支付租金損失 (18: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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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故華懋集團主席龔如心的胞妹龔因心、龔中心,以及胞弟龔仁心夫婦涉佔用華懋提供的摩星嶺華亭閣單位,昨(5日)被高等法院裁定敗訴,須交出單位。華懋集團今(6日)表示歡迎裁決,公司將依據裁決要求相關人士交還單位,並支付租金損失。

原告為華懋代理有限公司,被告為龔因心、龔中心、龔仁心與其妻子劉元春。高院法官陳美蘭昨裁定,龔家弟妹持有物業許可權之下入住華亭閣單位,由於弟妹和華懋的僱傭關係完結,許可權可於3個月通知期後撤銷。法官裁定華懋勝訴,下令龔家弟妹交出單位,並支付從2019年11月起佔用單位的租金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