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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聞

平機會研究:八成女性指餵母乳公眾設施不足 政府處所育嬰間38%不符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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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平機會昨日公布「在香港『公眾可進出處所』餵哺母乳的研究」結果,顯示逾八成餵哺母乳或集乳的受訪女性認為應在公眾地方提供更多相關設施,部分更認為設施不足、質素參差、衛生欠佳及排隊時間過長。研究又提到,52.5%商業處所及38.1%政府處所的育嬰範圍不符《在商業樓宇提供育嬰間及哺集乳室》作業備考所訂的建議面積。康文署回覆本報稱,現時轄下設有逾130間育嬰間,署方亦有指引將育嬰間設定為標準設施,並在策劃新的大型康樂設施和場地改善工程中增設相關設施;現時如場地未設有育嬰間,職員會因應市民需要,盡量提供適當位置或空間。

康署:場地倘無育嬰間

盡量提供空間

屋宇署回覆稱會詳細了解及考慮報告的相關建議。

平機會去年6至9月分別收集1000份面談問卷、400份網上問卷,蒐集近3年曾餵哺母乳或集乳婦女的意見。當中逾八成表示公眾地方(圖書館、公園及體育館等)需要更多母乳餵哺或集乳設施,近九成認為商場應增設更多設施。

就最近一次用育嬰及哺乳室時遇到的問題,25.1%面談問卷受訪者指商業處所設施擁擠或等候時間太長,22.4%指政府處所設施不足或狀况不佳。81.9%受訪者建議提高設施衛生標準,研究引述一名女子稱「有體育館(的哺乳室)仲係一個殘廁,即係冲涼嘅地方畀你餵奶」。

平機會行政總監(營運)朱崇文指出,育嬰及哺集乳室不足、等候時間太長、房間太小和衛生欠佳等,直接影響女性會否在公眾處所餵哺母乳。平機會主管徐妤婷提到,曾有男上司要求女職員在公司閉路電視範圍餵哺母乳。

研究團隊亦針對50個商場和50個政府處所做設施審核,當中10個商場和8個政府處所無育嬰及哺乳室,如海怡廣場、佐敦谷公園及九龍公園游泳池,近乎全部2000年或之前建成。另外,52.5%的商場和38.1%的政府處所的育嬰範圍並未符合屋宇署《在商業樓宇提供育嬰間及哺集乳室》作業備考的建議面積,即單人使用育嬰間不應少於5平方米、多人使用育嬰間最少要有12平方米等。

團隊建議政府提供更多建設母乳餵哺設施的誘因,考慮修訂上述作業備考,以改善服務差距及鼓勵商業樓宇提供多於一間育嬰及哺乳室。

85%育嬰間男女適用 限女性入

研究又提到,育嬰範圍除非被指定同時用於育嬰和母乳餵哺而沒有間隔,否則應可供所有性別使用,而受審核處所中有85.4%的育嬰範圍之佈局應適合所有性別,但僅限女性進入;53.7%受審核處所的育嬰間展示帶有性別定型意味的方向標誌和符號,帶出錯誤信息,即照顧嬰兒只是婦女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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