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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聞

兩兒盼團聚官酌情 父母圖攬子死 囚9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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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30餘歲母親疑因欠債,2021年在丈夫協助下三度燒炭,企圖與兩名兒子自盡。兩夫婦裁定虐兒罪成,昨於區域法院各判囚9個月。法官表示,被告的兒子因案遭受心靈傷害,在父母還押時出現行為問題,考慮兒子盼望一家團聚,法庭以小朋友福祉和利益為依歸。聆訊期間,辯方呈上被告長子繪畫的全家福,寫有「開開心心全家團聚」,女被告看畢泣不成聲。

女被告為C.Y.S.(33歲,案發時,下同),男被告為W.Y.C.(38歲),控罪涉及兩人的兒子X和Y(分別6歲及2歲),兩人另育有一幼女。兩人還押候審約5至7個月,昨入獄服刑。

長子呈全家福 母泣不成聲

辯方判刑前呈上X畫的全家福,內有兩名被告、X、Y和幼妹。暫委法官周燕珠表示,畫中的一家五口笑容滿面,反映X渴望和父母團聚。惟周官強調本案性質嚴重,兩名被告有責任照顧子女,卻在數小時內連續燒炭,X和Y毫不知情,完全無選擇生存的權利,不宜判感化令。周官指本案源於女被告無法償還近300萬元債務,她事後申請破產,重犯機率較低;至於男被告有「愛妻號」之稱,順應妻子要求而燒炭,相信已汲取教訓。

周官表示,兩名被告對兒子的愛惜毋庸置疑,兒子事後無承受身體傷害,反遭心靈創傷,例如父母還押後,兒子有情緒波動,承擔「不能承受的痛苦和焦慮」;直至父母保釋,可和兒子見面,兒子的情緒穩定下來。周官稱,被告尋死不能解決問題,只會令問題惡化,考慮兒子盼望和父母團聚,採納10個月為量刑起點,另因事件相隔兩年多,酌情減至9個月監禁。

父稱深感後悔 談及子女痛哭

辯方求情稱,X和Y目前由外祖父照顧,心理報告指X誤以為母親燒炭是為了滅鼠,對於和父母分開感焦慮不安,而Y案發時年幼,不記得事發經過。辯方形容本案是悲劇,被告在極大心理壓力下犯事,若非壓力太大,本案不會發生,幸好沒有真正傷害X和Y。

辯方提及兩名被告在獄中錯過陪伴兒子的機會,已是深切懲罰,亦對家人在外奔波感慚愧。辯方透露,女被告近期破產,居屋單位被頒發收樓令;男被告則在親友探監時表示「千句萬句都是對不起」,談及子女會大聲痛哭。

【案件編號:DCCC 129/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