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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涉協助欠貸妻三度燒炭與兩名兒子自盡 兩人虐兒罪成囚9個月 (13: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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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多歲母親疑因未能償還單位裝修費,向多間財務公司借貸,欠下300萬元。她在丈夫協助下三度燒炭,企圖與兩名兒子自盡,兩人裁虐兒罪成,今(6日)於區域法院判刑。辯方呈上被告兒子繪畫的全家福,寫有「開開心心全家團聚」。法官表示,畫作反映被告兒子內心渴望,考慮到兒子希望父母早日回家,判兩人監禁9個月。

被告為女子C.Y.S.及男子W.Y.C.,控罪涉及6歲男童X和兩歲男童Y。辯方求情時引述醫療報告,指X誤以為母親燒炭是為了滅鼠,對父母分開感焦慮;而案發時Y尚年幼,不記得事發經過。辯方稱本案是一宗悲劇,男童盼望和父母團聚,被告在極大心理壓力下犯事,幸好沒有真正傷害兒子。

辯方呈上X繪畫的全家福,內有兩名被告、X、Y和兩歲幼妹。暫委法官周燕珠表示,一家五口在畫中笑容滿面,周官指示女被告觀看圖作,女被告當庭泣不成聲。辯方表示,兩人被捕後甚少和兒子見面,錯過陪伴兒子成長的機會,而女被告近期破產,涉事居屋單位被頒發收樓令。

周官判刑指,兩名被告身為父母,有責任照顧子女,卻在數小時內連續3次燒炭,兩人的兒子亳不知情,完全無選擇生存的權利。周官表示,本案源於女被告無能力還款,她事後已申請破產,重犯機會低;男被告則是「愛妻號」,順應妻子要求而燒炭,經過本案已汲取教訓。

周官稱,被告對兩名兒子的愛惜毋庸置疑,兒子在事件並無承受身體傷害,反遭心靈創傷,特別在被告還押時,兩名兒子有情緒波動,顯示和父母分離承擔了「不能承受的痛苦和焦慮」;直至兩人獲保釋,兒子的情緒穩定下來。周官表示,被告尋死不能解決問題,只會惡化問題,由於兒子盼望一家團聚,法庭以小朋友福祉和利益為依歸,考慮判囚10個月;因事隔至今兩年多,周官酌情減至9個月監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