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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與逾10人「唱高散貨」被控串謀欺詐 營業代表保釋候訊 (14: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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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歲營業代表於2019年涉串謀逾10人在社交媒體以「唱高散貨」方式,誘使其他市場參與者買賣上市公司股份。該男子今(6日)押至東區裁判法院提堂,控吿一項串謀欺詐罪。控方指因涉案其他人士早前已被檢控及轉介區域法院受審,考慮轉介被告至區域法院一併審理,申請案件押後至10月8日以索取法律意見。主任裁判官蘇文隆准許押後,又批准被告以50萬元保釋,其間不得離開香港。

控罪指,被告鄭明(54歲,營業代表)於2019年2月1日至5月15日期間,在香港與譚中維、譚紹祺、譚思亮、郭偉良、陳佳申及其他身分不詳的人串謀,以不誠實方式詐騙及誘使公司、商號及或人士買賣嘉藝控股有限公司股份,包括在嘉藝股份的首次公開發售中,從認購、買入、或促使透過不同證券帳戶認購及買入嘉藝股份,以減少其他巿場參與者收購及持有的股份數目,惟大股東及基石投資者除外;又透過買賣嘉藝股份,以抬高嘉藝的股價及/或造成嘉藝股份交投活躍的虛假或具誤導性的表象;並安排發布利好的文章,以吸引其他巿場參與者買賣嘉藝股份,又以人為地抬高的股價出售股份予其他市場參與者。據了解,被告為「唱高散貨」計劃主腦的助手。